第六十二章、阳光之南2 第(2/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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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的剜去烂肉,另一把烧红的直刀从火堆里抽了出来。

    我是一名爱因斯克,我不该死在这里!

    他把一根小木头咬在了嘴里,在心里告诉自己。

    然后将把刀面朝第一个伤疮口按了下去。

    呜!!

    压抑的疼呼,惊扰了这片只有草木光阴的大地。

    他的脑门上一下子冒出了好多汗珠,因为奋力咬合的嘴巴让整个脸庞都变得狰狞。

    呼呼

    终于,他的神情松垮了,大口大口的喘息着,低头看了一眼烫过的地方。

    效果还不错,看起来有点像煎糊了的牛排。

    嗯,闻起来也像。

    我将带领爱因斯克走向辉煌,所以我不能死在这里!

    等到直刀再度变得通红,他又一次鼓励自己。

    然后又在未来的半个小时之内鼓励了两次,因为头狼的上下獠牙,给他的大腿带来了四个小洞口。

    当最后一个伤口冒出丝丝青烟时,詹姆斯觉得自己以后会和妻子一样,对瓜果蔬菜的需求更甚于肉食了了。

    不过他也没有感慨多久。

    虚弱的身体就开启了自我保护,让他很顺利的进入了昏迷中。

    有的时候,睡眠是最好的疗伤药。

    当詹姆斯再度醒来,发现已经过了一天。

    额头不再发烫了,也没有感到头昏目眩了,应该是烫伤口时冒出太多汗水的关系。

    大腿的伤口依然很痛,但是已经消肿了!

    哦,感谢上苍,也开始结痂了。

    他艰难的爬起来,捡起两把直刀削尖一根树枝来到小溪畔。

    已经两天没有吃到任何东西的他很饿。

    而小溪里有鱼,他昨天就看到了。

    在小溪畔呆了五六天,伤腿终于可以不需要拄着树枝才能走路了。

    但他依然很虚弱,没有盐的食物会让力气偷偷的溜走。

    该去狩猎了。

    詹姆斯告诉自己,他需要为身体补充盐分。

    在人烟罕至的荒野,人类想获得盐分只有一条途经,和野兽一样畅饮猎物的鲜血。

    令人欣喜的是,在这片阳光之南,猎物有很多。

    小到吃草的兔子到翱翔天际的巨龙,都随便猎杀,只要你有足够的实力。

    詹姆斯很幸运,在小溪畔的这几天,他没有受到任何肉食凶兽的袭击;也很不幸,他这几天没有被凶兽袭击的缘由是,这里是一只双足飞龙的栖息地。

    所有的肉食魔兽要么被啃了,要么被吓跑了。

    在詹姆斯离开小溪畔继续往南走,太阳还没有偏西,但却有一片阴影就从他头上掠过,飘向了树林深处。

    这只双足飞龙连头到尾长达五米,双翼展开至少有九米以上。

    詹姆斯发誓自己没有看错。

    因为在大主教拉斐尔建立的护教骑士团里,就好几位骑士的坐骑就是被驯化了的双足飞龙。

    不同的是,现在遇上的这只更巨大、更强壮。

    它展翅掠过的时候,连树木都被气流压弯下了枝梢。

    被圈养了的凶兽在失去自由的时候,也接受了被阉割的野性。

    人也一样,在安逸的环境里诞生不了强者。

    詹姆斯有些进退维谷。

    继续向南,就必须跨越过双足飞龙的巢穴;后退再绕着圈子避开,又不知道将遇上什么。

    他腿上的伤还没有完全好,对付一只双足飞龙是不可能完成的挑战。

    虽然说,双足飞龙只是一种亚龙族,巨龙族从来没承认它们是伟大的龙族支系之一,但这不影响它们拥有强大的实力。

    每一只成年的双足飞龙都有战士巅峰的实力,甚至有不少能达到强者境界。

    受了伤的詹姆斯很清楚,自己现在硬拼一只双足飞龙,结局只能是自己成为它的晚餐。

    前进?

    或者绕道?

    这是个难题。

    不仅关乎勇气,更关乎生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