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8 第(1/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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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很喜欢听歌的,更看重旋律,碰见奇奇怪怪歌词的偶尔也会好好看看到底是不是我喜欢的那一种。我的朋友们似乎都很喜欢听歌,品味大多跟我不一样,很多人说看说看一个人最喜欢的十首歌就知道他到底是个什么性格的人。我觉得整的挺玄乎,那还得看他平时是喜欢把音量弄到百分之十还是百分之四十呢,是不是习惯在热闹或者安静的时候听歌呢。

    那个半年之后的跟多故事里会有一些歌,现在一听到那些旋律就会突然像是时间停止了一下一样。比如说我从那个时候开始就非常喜欢《river flowers in you》,但是中间很有几年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记不起来它的歌名,最后在一家很小的干洗店里听到了这首歌,我一边把衣服交给年轻的老板娘一边很激动的问她那是什么歌,她说歌名的时候用了很标准的英文,我就问她为什么这么年轻开了干洗店,她说放假回来帮妈妈打理一下,原来她是某211大学的高材生。我以为的家里条件不好在家打理干洗店的桥段根本就不存在,现实就是一个小男孩看到了干洗店老板娘很年轻就会自以为是地可怜一下,后来知道年轻的女孩是老板娘的女儿,长得漂亮还很有前途。

    有一天小乔问我知不知道有个叫薛之谦的歌手很火,我说知道,我甚至很小的时候还听过认真的雪。对啊当时火了一个很有才的歌手叫薛之谦,看起来是人生的第二春,我去找了一下资料,原来他跟许嵩是同一家唱片公司的并且歌曲都不收费。然后小乔告诉我有一首歌叫做《丑八怪》特别有味道,于是我就把它当每天早上起床的闹钟,六点左右就在我耳朵边上“丑八怪——”我带着睡意到操场之后一脸起床气看谁都是丑八怪。果然想要在自己世界里毁掉一首歌就应该把它当成闹钟,为什么我要一个闹钟呢,因为那一年突然不想到学校住了,并且搬家之后离学校近了很多于是我也开始了万恶的走读生生活,每天那部旧手机能接收到WiFi信号我就打打游戏,当然是超级玛丽、光明之魂或者口袋妖怪这样的怀旧游戏了,我小时候是带着小霸王长大的,小乔字母一干城市土生土长的孩子还不一定见过小霸王。找不到信号的情况下就看书,深夜一两点还在看郭敬明或者是天蚕土豆。有时候自己去弄点面或者是炒饭吃吃,第二天除了消化不良还有深深地疲惫,说实话还不如在学校住,至少睡眠时间足够。

    那一年变得开朗了很多,也不纠结和朋友们在交流中的遣词造句了,对很多事情显得不那么在意,但是只是尽量不提,自己一个人的时候还是经常会想多很多。

    我对自己的初恋和小乔的初恋也就是字母都是不抱有太看好的心思的,觉得虽然看上去很好但是随时会有矛盾,因为到那一年为止我自己跟她们俩产生了大大小小的矛盾不下十次,因为年纪小不喜欢站在别人的立场上说话,但是就我活到现在看来很少有人说话会站在别人的立场上的,可能是因为年纪较小不懂得包容别人所以经常闹矛盾,就像是美化版的小孩子争橡皮的故事。

    那一年留下的文字非常少,所以印象很浅,从零碎的文字里我还是不停地在回忆起故事。比如说放假的时候跟小乔一起出去玩,那个时候好像手里的零花钱变多了一些,我们会光顾一下城里比较拿得出手的快餐店或者休闲餐厅,有时候走到那条街上了,会纠结一下是去左边的以西式快餐为主的有意思,还是去以中式快餐为主的斗米乐,但是我后来总结了一下,如果当天出门比较早就会去吃冰激凌喝奶茶之类,然后到那里找个安静的位置坐一坐再去上网。如果是上网之后比较晚通常会去斗米乐吃馄饨,其实在那之前我并不是很喜欢吃馄饨,突然发现他家的馄饨里面放了足够的熟透了的虾皮,口感很好,汤料虽然是用过很多次不知道是不是很干净的老汤,但是鲜度还是在的,所以吃过几次之后就习惯去他家吃馄饨了,心情好还会多点一些东西,类似鸡腿豆奶啤酒,加点餐。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斗米乐关门大吉了。我知道小乔有时候放假没有跟我出去上网吃东西是带字母一起了,所以当时还会调侃他一定是带字母去吃了一次之后人家老板不愿意做他们生意了,或者是直接带女朋友把店给吃垮了。

    然后我在武汉也没有见过这个斗米乐的招牌,它明明是个全国连锁的中式餐厅才对,我们那种小地方都有为什么省会城市会没有呢。但后来跟小乔吃的比较多的是沙县小吃,这种店总不会吃垮吧。但是我听说他现在不带女朋友去这种小店吃东西了,会把女孩安顿在更豪华的地方享受大餐。也是,那种十几平米的小地方应该是男孩子们聊感情的地方,女孩子不会理解为什么男孩矫情起来比女孩更严重的。

    那个时候流行中分和锅盖头,数学老师喜欢把锅盖头叫马桶盖,所以为了避免他除了说我不穿校服还可能说我马桶盖,所以我果断把自己偶尔弄成中分,但是很不幸,我的发质比较硬,有时候一些头发不往两边分,我就把它们拔掉了,于是好像头发越来越少。

    说实话我那个数学老师确实算不上是个好老师,很多事情忘记了但是朋友们帮我回忆的时候想起了一些,比如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