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隐藏在幕后的女毒贩,1999年上海“11·5”特大摇头丸案 第(2/5)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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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 “激情”迪斯科酒吧贴出告示,说音响发生故障,暂停营业。郑为国和沈余祥不由感到纳闷:难道胖子嗅出什么味道?难道有人走漏风声?事情为何来得这么突然?

    

    他们细细分析,首先排除走漏风声。胖子嗅觉特别灵的可能性存在,因为那天晚上6个陌生人到“激情”,他必定有所警惕。搞这种罪恶,最怕被警察发现。更何况“激情”曾被地区公安部门查过几次。也许,“激情”为避公安部门例行检查而暂时关门打烽。郑为国和沈余祥商量决定,暂且放松“口袋”,耐心等待,切莫打草惊蛇。

    

    一天,两天,三天……“激情”大门始终关得死死的,更不知胖子的行踪。郑为国他们也不去惊动“激情”,而是将侦查范围扩大到附近几家迪斯科舞厅。

    

    11月27日晚上,郑为国和沈余祥来到新华路淮海西路口的晶森夜总会,在迪斯科舞厅里无意中发现一张熟悉的面孔,正是那个在“激情”发药的胖子。

    

    因为打过照面,生怕暴露,郑、沈两人马上隐蔽起来,打电话叫来缉毒队3位队长刘伟民、彭寿国、秦国荣,决定守候胖子,将其密捕。郑为国和沈余祥将胖子的体貌特征告诉彭寿国。彭寿国到场子里瞄了瞄,确认胖子在场,便静静守候,一直守到11月28日清晨4时,却再也没有见着胖子。

    

    在确认没有暴露目标的前提下,彭寿国他们在28日晚上8时许继续到晶森夜总会守候伏击。8点半左右,胖子出现,当他神秘兮兮地朝“晶森”走去时,侦查员们乘着夜色,如猛虎吊食般地扑上,速速将胖子塞进小车里,动作之快丝毫没有惊动“晶森”。

    

    密捕胖子成功,连夜审讯,胖子死不开口,仅承认自己吃吃玩玩,没有兜售过摇头丸。为了不打草惊蛇,尽快揪出胖子的幕后人物,郑为国和沈余祥出场,与胖子面对面相认。胖子一见这两位曾在“激情”出现过的“香港大佬”竟是局长和队长,知道事情败露,马上扯帆落篷,彻底摊牌,并愿意与警方合作,争取立功赎罪。

    

    据胖子交待,他的上家是境外来的两个人,最近正巧要做一笔大生意,一个叫李彬,一个叫谢维干。胖子的摇头丸都是从他们那里来的。为了排除李彬和谢维干的疑心,郑为国和沈余祥决定让胖子马上打开手机,不能中断与李、谢两人的联系。果然,胖子与李彬很快接上头。当李彬听说胖子有一笔大生意时,当即定于12月1日在一家茶馆碰头成交。

    

    当时摇头丸价格共分三档,大批量的每粒70元,二道贩子出手100元一粒,在舞厅少量购买的每粒150元。胖子在电话里同李彬约定要购1000粒,每粒70元,总价7万元。约会的地点由胖子选择。

    

    胖子自然听郑为国和沈余祥的。郑为国和沈余祥考虑再三,将密捕李彬的地点选择在仙霞路一家较为幽静的茶馆内。同时布置了三路人马守候伏击。郑为国和沈余祥各带一路人马守在茶馆东西一侧,刘伟民队长率领一路人马守候在茶馆对面,由此形成三路夹击的包围圈。另外,侦查员小毛携带7万元钱紧随胖子。唯有成交,才是证据。

    

    一切安排就绪,就待“请君入瓮”。

    

    胖子与李彬约定下午1时在茶馆碰头。1时到了,不见李彬到来。2时、3时,仍不见李彬出现。胖子生怕李彬有变,用手机联系后,方知李彬要在下午4时赶到。

    

    下午4时,一辆大众出租车朝茶馆驰来。车厢里坐着的就是李彬。他钻出车厢,径直朝茶馆约定的包房内走去。李彬对胖子说,这次总共700粒,余下的300粒以后再送。胖子当即数钱,一万元一叠,当数到两万时,郑为国和沈余祥从左右冲入包房内,将手铐铐住李彬。李彬还未缓过神来,已被押进停在茶馆门口的小车内……

    

    李彬携带的700粒摇头丸被缴获后,立即开始审讯。可李彬迟迟不开口,直到深夜12点,才交待了自己的罪行。

    

    原来,李彬是从境外到大陆的,当初做传销生意,怕传销被禁止,便动了歹念搞摇头丸。他的同伙也是境外来的,叫谢维干。11月28日,谢维干遵李彬所嘱,在深圳进了775粒摇头丸送到上海。根据李彬交待,长宁警方又从李彬住处搜得75粒摇头丸。

    

    追捕谢维干事不宜迟!因为,当李彬被拿下后,便中断了与谢维干的联系,必然引起谢的警觉。他们两人借住在吴中路的同一幢楼里。

    

    这是一幢居民楼,为不惊动左邻右舍,在李彬开口交待以后的深夜,阿彭队长当即带领侦查员直扑谢维干住处,敲门没人应,电话打进去铃响没人接。这时,李彬愿意配合警方,已将手机开通,也没有接到谢维干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