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 连禽兽都不如的父亲!1987年尚志市“5·16”杀人烹尸案 第(3/3)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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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早晨,他把几个女儿叫到面前,告诉她们谁也不许出去说,谁说打死谁,邻居问就说老头回关里了。

    

    这老头孤身一人,也没人关心这事。少了一个原就多余的老头,庞连喜又恢复到原来那种愚昧、肮脏的生活方式之中。

    

    这个家只他一个大男人说了算,白天上山干活,晚上时常摧残自己的亲生女儿。这样大约又过了1年,二女儿终于不堪忍受生身父亲的摧残。

    

    1987年5月3日,她对三妹说:“咱爹不是人,我再不能在家里待不去了,四妹还小,往后家里全靠你了。”

    

    姐妹俩搂在一起哭成泪人。

    

    “那你想到哪里去呢?”三妹问。

    

    “找大姐或到妈那里去。”

    

    就这样,庞连喜的二女儿又逃他而去。

    

    于是,庞连喜又把目标放到三女儿身上。他的三女儿早就知道大姐为什么和养蜂人逃了,早就知道她爹对二姐的事,她也早就有心理准备。二姐逃走后,她想早点找个对象,但找对象也不能结婚,还得在她父亲这个家里。她时时提防着她爹,庞连喜见老三心眼多,便硬的不行来软的,给她买几件衣服,老三还是躲着她。

    

    5月12日晚上,庞连喜故意慢慢地呷着酒,三女儿等着给他收拾桌子,老姑娘已睡了。他对女儿说:“我往后肯定对你好,家由你管。”他从后腰摸出锁柜的钥匙。

    

    其实那柜里不会有多少钱。她摇摇头,没去接。

    

    庞连喜看着她收拾完桌子,扑上去把她抱上炕。她也不喊,不叫,不求饶。大姐二姐的遭遇早就告诉了她该怎么做,她顽强地抵抗着,眼睛愤怒地睁着,大得吓人。

    

    后来还是他怯手了,他知道老三从小就不愿吱声,脾气倔。他放开了她。他接连几天不让她出门,紧紧地看着她。他认为这老三看不住可能会告他。

    

    第四天,她趁庞连喜被邻居请去干活的机会从一条小路逃下山,急急走了十几里才截住一辆运木材汽车,跑到公安局。

    

    庞连喜被押进公安局,开始他什么也不承认,挺壮实的身躯坐在公安员指定的一只小木凳上,垂着头。后来公安人员在他家里搜出了那老头的衣服和一些用的东西,他才承认那老头是他杀的。

    

    “老头的尸体呢?”

    

    “烧了。”

    

    “老头屁股上的肉呢?”

    

    “我煮了,太老,咬不动,后来放小棚子里让狗扒吃了。”

    

    当公安人员问他为什么强奸自己亲生女儿时,他脖子通红,矢口否认:“谁强奸自己亲生女儿了,我怎能干那种事呢?我没有!”

    

    公安人员多次审问他,强奸女儿的事他就是不承认,指天骂地地否认。

    

    他并非没有鉴别是非的道德观念,已不能用愚昧简单地为他残暴丑陋的罪行做掩盖了,他是一个衣冠兽,甚至禽兽不如!

    

    鲁迅曾说过,“喜剧是把人生丑陋的东西撕碎给人看”。憧憬着热爱着美好生活的每个人都应感谢法律,法律就是要把社会生活中丑陋的罪恶撕碎给人看,包括那些十恶不赦的生命,从而使社会更美好,使人生更美好,家家幸福安宁。

    

    枪毙庞连喜的污血只能沾染几株青草,大地上春色更绿更浓,芬芳的鲜花也在照样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