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神秘的失踪人,1997年南京市“5·16”双卧铺客车爆炸案 第(3/5)分页

字数:   加入书签

A+A-

某等4人,乘张中凤的大客车,车行至安徽省定远县时,李某等5人以驾驶员不让他们小便为借口,掏出两把土制手枪耀武扬威,出言不逊,并开枪击中张中凤的腿,张至今枪疤尚在,伤痛隐隐。

    

    1994年4月22日、1996年3月20日、1997年3月17日,何、强三次召集张中梁及另外经营这条线路客运的个体运输户曹平、龚继秀到常熟市悦来宾馆“开会”,强令三家每天只能发一班车,并胁迫他们与之签订了所谓的“协议”。事后,张、曹、龚三家不予理睬,继续每天各发一班车。何、强恼羞成怒,向外放风,要出资10万炸掉他们的车!

    

    可见何、强两人为了达到长期霸占营运业务的目的早就准备铤而走险了!

    

    随着排查的深入,何、强一伙的庐山真面目渐渐地“浮出水面”。这是一个以何关汉、强凤山为首,纠集刑释解教人员组成的一个流氓恶势力团伙!利令智昏,什么丧心病狂的事他们都干得出来!

    

    何关汉、强凤山有重大作案嫌疑!

    

    5月30日,专案组在常熟、阜阳两地同时出击,分别与何关汉、强凤山正面接触。

    

    “5·16”爆炸案虽然没有直接炸死人,虽然只炸毁了一辆车和吓死一个人,但其主观恶性是毋庸置疑的。犯罪分子气焰嚣张而技能低劣,其爆炸定时装置是土制的,他们实际上无法准确控制爆炸时间。从江浦爆炸既遂事实来看,客车是8时45分停车下客的,按常规,停车吃饭是半小时,即9时15分旅客们应该上车待发了;若不是那天驾驶员磨蹭了一会儿来开门,那么,9时15分爆炸声起,满车的乘客都会像那辆车一样被炸得支离破碎!

    

    从常熟爆炸既遂的事实来看,定时装置拨在8时55分,但若不是线路接触不良,焉知炸药会在什么时间、什么场舍爆炸?

    

    因此可以说,两辆大客车的近百名无辜乘客,实际上是死里逃生,他们得以活下来是偶然的,他们的命是捡来的!犯罪分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上百人的生命死亡及财产损害,而对这种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可见他们已灭绝人性了!

    

    这起爆炸案的社会影响十分巨大,常熟人,阜阳人,江苏人,安徽人,商贩,游客,居民,运输户……都以惊恐的眼神注视着这个事件的发展。犯罪分子在两辆相向对开的客车上,同时安放定时炸弹,这样的恐怖事件在江苏还从未有过,在全国也是罕见的。这个事件本身所具有的恐怖后果,已远远超过了它的爆炸结果。

    

    专案组一方面加大对何关汉、强凤山的审查力度,同时外围排查也抓紧进行。

    

    6月7日,何、强两嫌疑人的心理开始溃塌,交代了雇佣安徽阜阳市的“赵裁缝”实施爆炸这一犯罪事实,但“赵裁缝”的具体名字、住址不详。强凤山交代这个“赵裁缝”曾在他家帮过工,最近在他家附近做活,但究竟在哪一家,他说不清楚。

    

    “赵裁缝”是本案的一个关键人物。

    

    省厅大要案科科长陈辉,当即率魏平等一干人,直奔阜阳,查找“赵裁缝”。在阜阳警方的密切配合下,几经周折,终于打听到确有一个“赵裁缝”,体貌特征与何、强所述的相差无几。刑警们星夜兼程,赶到六十里铺镇马桥村,在一幢二层楼房住家里,见到一个人从阁楼上下来,样子很像那个“赵裁缝”,当时就将他控制起来。同时将这人的照片传真到苏州市公安局,经在押的何、强辨认,确定是“赵裁缝”无疑,刑警们立即将他刑事拘留。

    

    经审查,“赵裁缝”叫赵效,又名赵文才,男,32岁,安徽省颍上县人。搜查其住处,没有发现与爆炸有关的可疑物品。经江浦爆炸案的当事人辨认,赵效不是那个穿“红色t恤衫”的神秘人物。也就是说,赵效不是直接作案人,但至少是个“穿针引线”者,他的“下线”还有人。

    

    专案组就在阜阳当地对赵效展开了强大的攻势,至6月10日,赵效“缴械投降”,供认了在浙江宁波市雇佣一名外号叫“黑皮”的人和一名叫“小军”的人实施的爆炸。但两人的真名、住址都不清楚,只知道“黑皮”经常在火车站一带混,靠套红蓝铅笔骗钱,“小军”与“黑皮”常有往来,其它的就说不出更多了。

    

    陈辉、魏平将案件进展情况向总部作了汇报,然后连夜赶赴浙江宁波。南京市局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宋敏、苏州市局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曹建国、常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长沈伟军等人也披星戴月赶往宁波。

    

    陈辉一行于6月11日凌晨5时到达宁波,立即分头行动,兵分两路:

    

    一路到车站派出所了解“黑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