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工部细则 第(2/3)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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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是设置成了水务司司长和工事司司长,而侍郎,则被赢高推荐的周青臣占据,若是工部整个部门,领导都是莫家三兄弟,估计朝中会有人大骂了,而安排周青臣过去担任工部侍郎,亦有平衡儒家之意。

    

    一应事务安排妥当之后,莫离开心的辞别赢高,回去做规划和方案去了。

    

    而之后的两三日之内,除却军部以外,即使是萧何和周渤,以及吏部、户部、礼部、刑部、御史部和大理寺,各部的头头都一一前来了君侯府,再次一一请教:

    

    吏部,赢高让他们从官员政绩和行为上以及收入上多下工夫,而且,其家族收益,亦在考评范围之内,若是数额差距巨大,则尽可直接交予刑部查办;

    

    户部,赢高则是提出了针对户籍的改变和调整,如何快速有效的建立大秦的完整户籍以及登记和处理,并且将最下端的事务,如何与警卫所和乡村级对接等等,如何逐步调整大秦的户籍政策和取消等级,并且对于工地的测量和评估,以及山水河川的分配方案;

    

    礼部,赢高则是在大秦的原有礼制基础之上,要求礼部明确何为礼仪,迎来送往,以及明确华夏人、炎黄魂的最高思想标准,如何编订学习教材和资料等,如何在试点区域安排学校的学院,将教育彻底下放到普通百姓,而且,对于国事交往和大型活动,亦是提出了大概的意见和想法;

    

    刑部则是简单粗暴,直接要求王离,对于大秦律法,若是有意见和想法,直接和大理寺、检查院汇总重新编订之后,禀报圣上通过,而警卫所,主要的职责有三个,一是维护辖区的安定,惩治不法,二是缉拿追捕,调查和取证,第三则是普法和教育教化;剩余的就是配合各部和机构,检查、调查和摸底的事情了;

    

    御史部赢高亦是没有更多的建议,只是一是执行纪律委员会的检查,以及检察院的事务性工作,但是,还是强调了关于大秦律法的修订和再编的事情;

    

    至于大理寺,赢高则是稍微费了些心思,毕竟是法律的修订和解释,而冯去疾,本身就是文官出身,对于此类的事务亦是有着明确的想法。

    

    主要是因为之前是全部由大王安排,大家只需要做事就行了,但是现在八部一府之后,大家都必需要为自己负责的事务提责,并且还要积极主动的推进各项工作的进度和创新,就完全不一样了,以前可做可不做的事情,真的感觉稍有不对,则直接奏请大王处理了,现在则是直接由各部直接负责处理,除非是特殊事项或者解决不了的事务,再经由三公奏明圣上处理,而且还是追责,有检察院和纪律委员会在后面时刻检查和监督。

    

    再加上,大理寺做为大秦唯一能够断案的机构,前期的案件,还有新增的,以及法律的事务,即使冯去疾有些头绪,亦是一头雾水。

    

    赢高告诉他,其实大理寺的工作亦不需要繁琐,主要是分工,修订法律,可以安排一个司专职负责,所有法律的事务,皆可由其进行研究和摸索,而大理寺更是可以自行成立检查小组,对所有案件进行抽查,并且设定上诉流程,不再经由一个地方判定即可直接断案,另外,可普及法律,明确知法犯法,若是其不知法,更可上查去刑部的普法工作不及时和不做为。

    

    而目前,最能够体现大理寺的做法就是,先将之前的案件,尽数梳理,只要有人在、有资料和记录的,尽皆安排检查,这样,对于大理寺的工作展开和形象,都将是一个巨大的提升,并且能够尽快的树立威信。

    

    同时,尽量简化法律条款和行为,例如几准几不准,哪可为不可为等等,若是能够编出朗朗上口的歌诀,则是最善之事。

    

    而且,就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还有衣冠不正以及其它类似的诸多条款,则是可以改成公共场所,再有就是百姓不得随意出门,则是直接可以取消,若是让人连门都不给出门,这个国家,还如何可以兴旺发达等等。

    

    冯去疾骇然的看着赢高,连连道:“君侯,这可如何使得?”

    

    赢高白了一眼冯去疾,却是没有理他。

    

    冯去疾愕然的,告辞而去了。

    

    赢高心道,即使法家的代表,李斯亦是不得不调去军部,朝堂之上,法家亦是慢慢的褪去了光环和鲜亮的外衣,再加上赢高的一再坚持以及和秦始皇的拉扯之中,秦始皇的想法,亦在不知觉中,逐渐的改变了,否则,八部一寺如此重大之事,仅凭赢高一人,秦始皇是无论如何亦不会如此坚定的推行的。

    

    但是,赢高却是小心的借用了梦的说法,用另外一角度,向秦始皇阐述了未来的力量和做法,而且,无论是水车、蒸汽亦或是武器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