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第 66 章 第(2/3)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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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息化带动物流业,促进物流信息平台建设

    (十四)积极培育第三方物流和新型物流业态

    (十五)努力提高物流业科技装备,加强物流专业人才引进培养

    (十六)强化物流业自律管理,打造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三、东部城区物流基地的激励政策

    (一)集中整合全市市场资源,全面推动中心城区市场的改造提升和出城入园

    (二)彻底解决主城区市场狭小、布局混乱、管理滞后、影响交通、安全隐患多等一系列问题

    (三)把握好整合资源、统一规划;批零分开、出城入园;专业配套、产销结合;依法管理、服务到位;统一配送、现代管理以及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六大原则

    (四)合理确定搬迁对象,优先考虑一级批发市场和大型生活资源市场,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力争3—5年完成

    (五)建立完全市场化运作的经营管理机制(成立管委会、物流开发公司)

    (六)东部城区物流基地建设土地政策(十条)

    (七)东部城区物流基地建设税费减免政策(十一条)

    (八)东部城区物流基地建设搬迁补偿政策(六条)

    (九)扶持东部城区物流基地建设招商政策(六条)

    (十)扶持东部城区物流基地建设优惠政策(二条)

    (十一)扶持东部城区物流基地建设资金保障政策(二条)

    (十二)搞好协调服务和前期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

    四、主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的政策走向(改造提升)<                                                /p>

    (一)规划引导,城市建设与社区农贸市场建设相配套

    1、市商务管理部门与城建规划部门紧密配合,严把规划建设审批关,没有农贸市场建设规划的开发小区不予审批立项和开工建设

    2、坚持便民原则,在城市规划、旧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新建社区中,按500米半径内预留肉菜市场建设用地或配套社区鲜活农产品超市,居民在10分钟内便可到达市场的规划

    3、规划部门在审批小区开发建设规划时,采取增加容积率的办法,将开发时增加的面积置换一半到一楼或地下一层,作为社区肉菜服务网点用房

    (二)依法开办的、具有室内或者顶棚等固定经营设施的、经营生鲜农副产品比重不低于90%的场所

    (三)对需要改造或者调整的农贸市场进行整合或重建,全面提升档次,使其达到规范要求

    (四)主城区域内建成区农贸市场建设应当根据居住人口现状进行配套完善,因地制宜,大、中、小相结合

    (五)主城区域内新建住宅小区农贸市场的建设应与小区环境要求相一致,具备一定的规模和档次,着重推行超市化

    (六)未来重点建设的新城区,农贸市场的建设应当高标准、高起点,可参照“邻里中心”的模式,使农贸市场完全超市化

    (七)新建农贸市场应当坚持超市化的发展方向

    1、新建生鲜副食品超市经营生鲜农副产品的比重不得低于90%;

    2、经营方式以开架自选为主,由POS系统统一集中收银;

    3、具有“放心肉菜”检测点等服务功能,真正做到业态新、环境优、功能全、管理严、价格廉,以适应消费者的需求

    (八)实施“净菜工程”,推行净菜市场。进城入市的蔬菜要进行初加工,清洗、摘拣、分包等

    (九)农贸市场建设投资必须遵循“谁投资、谁拥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类经济主体投资兴办农贸市场;鼓励大型连锁企业开办生鲜副食品超市

    (十)市商务局是全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滨河市农贸市场建设发展的专项规划,

    1、会同市规划局制定与农贸市场建设相关的建设规划,配合市规划局做好农贸市场的选址工作

    2、市建委负责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新建农贸市场网点建设进行竣工验收。

    3、计划、国土、工商、市容、交管、卫生、物价、质量监督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贸市场建设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4、各区县人民政府是农贸市场建设及其管理的责任单位

    (十一)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农贸市场管理应当坚持“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工商、市容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继续加大农贸市场的管理力度。市容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要求,加强市场外部环境的整治工作,坚持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常抓不懈,坚决取缔“马路、露天市场”。市政府对因疏于管理、整治不力,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