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 苏氏兄弟 第(3/3)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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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父亲苏洵也是北宋著名的文学家。后世将苏轼、苏辙、苏洵父子三人并称为“三苏”。在苏辙9岁时,因为爷爷的去世,父子三人便留在了家中,发愤读书。
父亲在这期间不仅将自己所学的知识教给了儿子们,还教会了他们做人的品行。
17岁时,苏辙迎娶了比自己小2岁的妻子史氏。成婚刚刚一年多,苏辙就在父亲的带领下同哥哥一起来到了京城参加科举考试。二人都不负众望,被欧阳修录取。
但由于母亲的病逝,兄弟二人只好再次回到属地扶桑。22岁时,苏辙被选为河南府渑池县的主簿。父子三人将从江陵到开封途中所作的诗赋整理为了《南行集》和《南行后集》。
一年后,苏辙再次进京参加殿试。苏辙觉得已经52岁的宋仁宗可能对正事不感兴趣,于是就尽力阐述了政治的重要性,言辞格外激切。
等到策论试卷递交上去以后,苏辙觉得自己肯定会落榜。但没想到副考官司马光却将他评为了第三等,力保苏辙。
但其他考官有异议,经过激烈的辩驳,最终苏辙的试卷被列为四等。苏辙也因此被任命为秘书省校书郎,奉命编纂礼书,并留在京中任职。
28岁这一年,苏洵在京师逝世。苏辙兄弟自汴河而下,顺着长江回到了蜀地,安葬父亲。守孝期结束后,苏辙兄弟一路向东,边游边玩前往京师。
回到京师后,王安石将苏辙调到了条例司,拿出《青苗法》和苏辙仔细讨论。苏辙指出,《青苗法》本意是在救济百姓,不是求利。
但如果加收利息就会使得吏员趁机营私作奸,背离初衷,并具体地阐述了《青苗法》放贷会给社会带来的影响。听完苏辙的话,王安石在此后的一个月内都没有再提过《青苗法》。
但没有想到陕西的官员却私自实行《青苗法》,春天发放贷款,秋天收还。朝廷内外的许多官员为了迎合王安石的心意都不敢提这件事,只有苏辙写信给王安石极力反对。
最终使得王安石大怒,将苏辙贬出京师,发派到了河南做官。
在外漂泊的这10多年里,苏辙先后调任了很多地方。41岁这一年,苏辙的哥哥因为作诗谤讪朝廷而被捕入狱,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乌台诗案。
苏辙得知消息后立即上书请求以自己的官职替哥哥赎罪,因此受到牵连被贬到江西做官,5年内不得升调。
宋神宗驾崩后,宋哲宗即位,当时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相,废除新法。一朝天子一朝臣,曾经的旧党重新掌握政权,47岁的苏辙也被召回京师任职。
在苏辙的弹劾下,支持新法的宰相以及官员都被免职。在京师的这几年,苏辙可谓是顺风顺水,官职一路高升。
但他的兄长苏轼却屡遭排挤,想要调离京师任职。苏辙也只好跟着哥哥一起上书,请求调离,但没有获得朝廷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