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 国营旅店 第(1/2)分页

字数:   加入书签

A+A-

    李菊花种菜技术不行,一直都是问家里要菜。

    

    现在会一点催青术了,就自己催点小菜出来吃,倒也很像那么回事儿。

    

    阿宝她们见到很小的菌菇,就用这种法术催大一点再摘起来,所以她们的菌菇只有老的和大的,没有小不点儿。

    

    晚上如果不住营地是需要报备的,以免有人失踪了上面不知道。

    

    阿宝和小伙伴们也在营地搁有鸟巢屋,有时回营地住,有时回家住。

    

    在营地住的意义,就是偶尔不想出门,或者看一看有没有自己认识的人上场斗法。

    

    有认识的就会去看一下,名气老大的人也会去看一下,比如邓琼丽,她最近也老爱打架了,也在法会上摩拳擦掌,竟然挣了个第三名,得了一千两银子,笑得跟朵花似的。

    

    脸被太阳晒的红彤彤的,一脸正气的样子,阿宝也忍不住有点嫉妒了,主要是她自己没本事上台斗狠斗勇。

    

    罢了,性格如此,还是老实点吧。

    

    阿宝向来不爱打架,没有生长出打架基因。

    

    回忆了一下,她二哥曾经经常上台,而且得过好多次奖励。

    

    野修也是可以上台参与的,所有奖项与奖金完全一样,但阿宝她大哥李光正也从未参加过这类比赛,更多的是在台下看热闹。

    

    也是兴趣来了看一下,不会经常看,但他在外面要是别人惹他了,他能跑先跑,跑不掉就三下两下把人捶翻了再跑。

    

    因为他出手快,从来没有在外面吃过亏。

    

    那时候他常年拿着一根棍棒,就用棍棒当武器。

    

    阿宝见到后发现聪明人才会用棍棒当武器,比如孙悟空,比如自家大哥。

    

    棍棒打过人,不会像利器一样鲜血喷涌,就不用担心武器脏了。

    

    还有不会像刀一样担心卷刃,要经常磨一磨才能亮堂才能再用。

    

    再一个又不是敌人,不用一刀毙命,打疼了就好了。

    

    所以棍棒才是最佳武器。

    

    夏国文明程度挺高的,大概因为不是很难活,生活越来越好了,大家都很喜欢活着,对目前的生活满意度较高,所以没有太拼命的人。

    

    之前还有好多打家劫舍的,最近都没听说过了,自从将草寇一扫而光,就一直太平无事。

    

    大概是那一次也搞得太狠,令贼人闻风丧胆的原因。

    

    再一个是那些贼窝子如今竟被改成了风景区,朝廷找人收费,修整,过路的人可以去旅游,也可以去住宿。

    

    这种地方都不会离大路太远,一般也不会在城镇附近,都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真的是旅人行走时的最佳旅馆。

    

    一般贼窝子都是当地的制高点,能看到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路,风景都比较优美。

    

    这事儿还是李光正提起来的。

    

    他与太子殿下说过:“聚啸山林的那些人,有些泥瓦匠功夫还是不错的,造出来的房子挺好住,不好一把火烧了。

    

    让人以官府的名义经营一下,能赚几个钱赚几个钱,赚不了钱也不要紧,自给自足还是行的。”

    

    陆家良亲自去看了几处,发现有的劫匪造的房子确实很美,粉墙黛瓦的,屋子的分布也很有章法。

    

    职业劫匪的山寨都造得很哇塞,农闲时间上山抢一抢的就不行了,不但房子不好,造房的地段也是粗皮缭草,没什么利用价值。

    

    于是职业劫匪们的屋子成了著名的国旅馆,叫平安旅馆。

    

    开始的时候没想到有很多人住,后来因为路上的人太多,每天旅馆爆满不说,更有一些才子佳人,对这些地方的风景流连忘返,加上贼匪的传说,就格外偏爱些,喜欢多住一些日子。

    

    所以这些贼窝子一处要配备五个人,一个专门迎来送往的,两个管治安的,两个管换洗洒扫的。

    

    允许带家眷,也允许能干活的家眷入伙挣工钱。

    

    这些人还要自己种菜,不但满足自己的吃喝,还要卖给客人吃,当然这里头他们是有钱赚的,所以乐此不疲。

    

    官府从各地派出人手,认真营业,大头属于官府,上班是拿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