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重温旧案 第(1/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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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舟刚翻开第二份卷宗,突然想起楚城早上吃饭的时候问她记不记得她实习那年,曾经协助警方破获一起绑架、拐卖案。

    她当时模糊记得是有这么一起案子,细节全都不记得了。

    她想了想,把第二份卷宗放在一旁,按年份往前找到那起绑架拐卖案的卷宗。

    这起案子实际上是她结束实习期,已经正式就职的第一年秋天发生的。

    那时的她二十四岁,青春年华,满怀激情,与正义为伍,与梦想为伴。

    她义无反顾地爱上法医这个又累又脏风险又大的职业,誓要守护公正与正义,为生者权,为死者言。

    勘察命案现场、鉴定损伤、分析物证、检验尸体、判明死因及时间和性质,提供证据帮助警方破案,保护受害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她为自己能从事这样的职业感到自豪和骄傲。

    哪怕时至今日,她人生的不幸大多源于她所从事的职业,她也无怨无悔。

    为了更多的人岁月静好,她愿意负重前行,和默默战斗在一线的公安干警们一道,构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实壁垒。

    心之所向,行之所往。

    哪怕工作环境恶劣、压力大,年轻的江舟都以强大的心理素质和高超的专业技能积极应对。

    连续破了几起案子,她在刑侦队中的地位稳定飙升,人也开始发飘。

    她以为以后经手的案子都会游刃有余,直到遇到这起骇人听闻的重大恶性案件。

    所谓“重大恶性案件”指那些死亡人数多,或者现场特别血腥,财产损失重大或者社会危害严重的案件。

    其实这起绑架拐卖案开始极具隐蔽性,是她由三起虐杀命案推断出来的。

    当时,她跟着时任刑侦队队长的董凌霄(现任公安局局长)赶赴命案现场时,也没有意识到后面隐藏着更可怕的连环案。

    那时的刑侦队连她在内一个十二个人。

    除了董凌霄队长之外,贺翔(贺筝的爸爸)时任副队长,鲁春队时任侦查科科长,也就是周少杰现任职务。

    另有技术科、情报科和预审科等其他科室几个同事。

    江舟看着泛黄的卷宗上,昔日的领导和同事手签的名字,还有详细的案情总结以及尸检报告,那段尘封的记忆之门轰然开启……

    十五年前的初秋,暑意未消。

    江舟和董凌霄等刑侦队员站在郊外密林中的一个土坑前,看着里面的残尸集体失声。

    秋雨连绵,山洪过后,埋尸的土坑上层浮土被冲走,露出埋在里面被三块石头压住的三具尸骸。

    间隔的两天无比闷热。

    暴露腐臭的尸骸招来数不清的苍蝇,尸虫、蛆虫在泥泞、杂草乱石里群头攒动,看一眼让人浑身起鸡皮。

    两个上山采蘑菇的闲人报的警,一个个吓得语不成调,筛糠似的抖。

    从身高和各部位比例看,那是三具少年尸骸。

    三个孩子中两个赤身裸体,另一个身上穿着件破旧褪色的长款短袖衫,没穿裤子。

    它们呈三角形侧卧在土坑里,面目全非地与众人对峙,却唯独用江舟能懂的伤情语言告诉她,他们死于虐杀!

    由于埋尸地点离市区最近的殡仪馆也需要两个小时车程,而且尸体损伤严重程度不适合搬动,董凌霄下令在山上搭建简易窝棚,让江舟就地尸检。

    尸体当时已现巨人观,肿胀难辨,但胸腔、腹腔全都是空的。

    之所以空空如也,不是烂掉了,而是被活体摘除。

    打开胸腔和腹腔的刀痕清晰整齐地从上到下,伤口没有缝合,就那么豁开着。

    三个孩子的身上均有挥鞭样损伤,颈部和脊椎都有不同程度的陈旧伤,且头部均有弥漫性轴索损伤(头部受到暴力冲击时,大脑内部神经纤维广泛损伤。)

    三个孩子的手腕处均有环形状勒痕,系次生前被绳索捆绑所致。

    嘴唇均有撕裂伤,舌头和喉部有炎症,为生前被脏布之类的东西塞堵所致。

    尸骸整体颜色苍白中泛着死灰,体内的血早已经干涸,体内没有注射过麻药或镇痛剂。

    其中一个孩子的右半边头颅,从眼睛到颧骨完全腐败成一个黑洞,有明显对冲性颅底骨折。

    这种伤痕很容易还原现场。

    凶手对着仰卧的男孩轮起骨锤,凶残地砸她的脸和眼睛,活活把人打死了。

    另一个男孩枕骨处有钝器伤,颅内出血,十秒内致死,凶器同样是骨锤。

    其上衣检测有消毒液,应为被“手术”前用消毒液冲洗身体遗留。

    第三名的死因系机械性窒息,其脖子上有一道明显向上的索沟,五官和气管均有相应的窒息反应。

    在这名死者的指甲里发现有少许灰色绒状布料纤维。

    这些情况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