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第三十章 第(2/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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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那面目全非,残破不全的尸首,不由血涌上头,指着尸首问道:“这……这……”

    魏修晏倒是显得淡然许多,拿出几幅画和一张纸,让黄录事先将那纸上所言念与杨文御听。

    原来,这个尸首便是杜时笙和葛萨那日所见的醉酒郎君。

    他名叫柳士枚,是个落魄举人家的孩子,今年二十二岁,家中有一小三岁的妹妹,唤做莺儿。为了能够供柳士枚读书,柳士枚的阿耶在莺儿八岁时便将她卖了,自此,兄妹二人便不曾相见。

    凌王一直以乐善好施,资助寒门闻名。近些年,凌王更是聘请名儒自立家塾,有才学过人的寒门可自荐或托人举荐,若是获得家塾先生认可,便可拜入凌王府家塾继续攻读。

    柳士枚几番落榜,但又自认才高八斗,听闻此事,便递了篇自己的文章,没想到,竟被凌王府看中,进了凌王府的家塾。这就是为何,他那日的袍服领口绣有杏花及第的原因,绣庄那单生意,东家便是凌王府。

    谁知,进了凌王府家塾之后,柳士枚便发现,那里根本无                                                法静心学习。

    凌王府中几个世子,除了大世子李钊已随父亲入朝为官,其余几个世子以李淇为首,整日骄奢淫逸,游手好闲,欺男霸女。这私塾的寒门,为了自己的前途,不得不对他俯首称臣,与之沆瀣。

    柳士枚挣扎几番,最终也成为其中一员。

    谁知,一日李淇酒后兴奋,口若悬河地当众讲述自己便是坊间所传的“采花大盗”,自己得了种罕药,可使女郎们乖乖听话,事毕之后,又不记得自己的相貌声音。

    当场,便有那心术不正之人出言激他,要他当众试试那药的效力。

    李淇已是大醉,听人这样激他,便命人去家中带一个婢子,唤做“巧燕”者,给那在场之人试药。

    等婢子前来的时候,李淇还大言不惭地讲这婢子有多貌美,实是人间尤物。此间,李淇言语癫狂之状,另柳士枚胸中厌恶至极。

    那婢子来了,见到如此场景吓得瑟瑟发抖,声泪俱下,很是可怜。谁知,柳士枚与她二人四目对视之时,二人立时便认出对方,原来巧燕便是当年所卖的柳莺儿。

    柳莺儿见到哥哥,一时羞愤至极,咬了咬牙,直向酒肆廊柱撞去。

    在场之人,谁也不曾想到她竟如此刚烈,眼见她头上出血如注,不多时便香消玉殒了。

    谁知,那李淇竟不当回事,命人收拾了去,继续吃酒作乐。柳莺儿一条性命,在他心中,竟不如一桌酒菜重要。

    那时,柳士枚便在心中盘算,莺儿的血债,必须要李淇血偿。

    而后,他便日日在身上带着毒药和匕首,伺机而动。

    刚巧,清明灯会那日他瞧见葛萨与李淇争吵,便设了一计,下毒将李淇迷昏,又用匕首将他刺死,嫁祸给葛萨,自己当日便逃到城外自己的老宅躲避。

    奈何柳士枚心地原本善良,想到有人因自己而蒙受冤屈,心中愧疚异常,但又没有勇气自首,便留下一封遗书,吃了毒药,自尽了。

    听完黄录事所念,杨文御抢过柳士枚的遗书,遗书上字迹越来越潦草,可见柳士枚留书之时,也是越写越悲愤绝望。

    “那这尸身如何是这般模样?”杨文御蹙眉问道。

    魏修晏淡淡道:“柳家老宅年久失修,门窗早已破败不堪,常是野狗野猫聚集之处。柳士枚死后,一群野狗进入老宅将他尸身分食。某赶到柳家老宅之时,柳士枚尸身已然被啃食至此。”

    杨文御看他淡然的模样,只觉烦闷异常,问道:“人证、物证可都有?”

    魏修晏道:“人证、物证俱在。柳士枚刺死李淇之后,独自从广贤楼走出,佯装醉酒,将匕首放进那胡人的包袱,在他的遗书中均有交代,且有在胡人摊子买吃食的客人作证。这几幅画便是那客人回忆起当时景象所画。”

    “哎呀……”杨文御将柳士枚的遗书向黄录事手中重重一放,“单凭这几张画怎生便能结案,可还有其他证据?”

    不知魏修晏会作何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