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第(1/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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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情绪总要消化一段时间,食不知味,只为了填饱肚子,省的回灵宫里,还得麻烦他们起大早给自己做早饭。
“以前怎么不觉得日子无聊呢。”
回身时看了眼身后的凤凰树,灵界的树木花草虽说本也是灵,但却是不会化成精灵的灵,只是单纯的灵,总之这树存活了亿万年,就还是这样没有答复的生长着。
她记得,当年这棵凤凰树还是寻常大小,不过是能够稍稍庇荫的小树。
在分六界之后,这里,就是灵族与神仙妖三族的交界处。
年幼的洪福,可比莫相忘小时候幸福快乐多了。
一群小伙伴,没有一个是不对她好的。
她是五族的福女,自降生后,世间的新生儿才得以存活下来。
而五族里一些有头脸的大户会为了自家孩子平安顺遂,将孩子送到灵宫来陪她成长,便是伴读。
离得近的,就会每天穿过界碑进来,离得远的,就会让自家孩子宿在灵宫中。
那会儿洪福的小伙伴有三五百个,没有一个嫌弃她不通灵力,也没有一个不护着她的。
就算是自命不凡总是板着脸不屑跟她玩儿的九天,也会捎带脚的照顾照顾她。
就更别说九川了。
所以在洪福年幼时的认知里,这世界是善的,大家都很和善。
而在这些和善的小伙伴中,她最喜欢九川。
一个笑起来阳光灿烂的男孩。
他会带着洪福看遍世间繁华,包容她所有小任性和小叛逆。
他的爱牵着心,洪福就是谁也不能动的弦。
那时的洪福也爱调皮捣蛋,跟小时候的莫相忘一样,是能上房揭瓦的程度。
而在灵宫修习的三五百孩子里,调皮到这种程度的,就只有洪福跟九川。
而他俩最大的电灯泡就是九天,一个无论他俩闯什么祸,都得在后头给收拾烂摊子的兄长,不苟言笑,且言语里极其不屑他俩搞出来的烂摊子,却别扭的跟着,傲娇的出现在各种危机时刻。
一个三族灵法都学个皮毛的半吊子,带着一个毫无灵力的至尊福女。
在面对自然危机的时候,也是束手无策。
那是来自于大自然的风雨雷电,地动山摇。
那时还没有广义上的雷公电母,也没有海神或是山神,这些带着头衔的神,都是之后太古时期神仙们自封的,也算是揽去了一宗事,好让今后的几十万年里不那么无聊。
但在远古时期,在危机时都救下洪福和九川的,就是九天。
一个专攻于学业,却要照顾好傻弟跟弟妹的大哥。
那个总是面无表情,甚至嘴角下弯,总是有点不高兴,却又能准确掌握他俩动向,能及时出手相助的大哥。
“你能不能不让我这么操心。”
这是九天对九川说过最多的话,可九川却不长记性,三族法术上是推一步学一步,不推着就领着洪福出去玩。
九天为弟弟也是操碎了心,拉拉拽拽,过了三千多年,才将九川的法术水平拉到及格水平。
九川不是笨,就是太贪玩,在那个不需要做什么生意,也没什么权钱概念的六界里,玩就成了大事。
所以九川会变着法的带洪福出去玩。
而洪福虽说记性好,悟性高,但因为没有半点灵力,所以即使学了,也用不了。
他俩要是出去,就只得九川来保护她,不受自然危机的侵害,久而久之,也在自然中学会了课堂里学不到的东西。
又千年结业,洪福成了笔试第二,而九川则成为了实践第二。
第一永远是九天的。
当年的他俩实在不知道九天为什么要这么努力学习。
也不知道后来成为灵魔神君的意义。
直到那场毁天灭地的灾难,在九天的肆意泼下的至尊灵法中,化为虚无。
可纵使那一刻,洪福仍然不知道这个自幼一起长大的兄长,为何要走到这一步。
那时的一句‘大主宰的指示’是她不懂的。
如今——
“呼——”
刨除沉睡的时间,这份记忆距离她不过一千六百多年。
幽冥神君几十万年都无法忘却妻子跟孩子,她不过经历了这猫生一世,又怎么会忘记他们呢。
“好死不死的,又让我想起以前干嘛,大主宰,嘁——”
她本想在树下歪一会儿的,可这树荫太广,阴冷阴冷的遮蔽了太阳,随即起身朝灵宫的方向走。
她喜欢走在灵都小路上,一路溜达到灵宫,看看花花草草,心情也好。
灵界入口就在灵都城的平门区,整个灵都城都不是最繁华的地方,这里没有电,没有网络,没有车,只有那建在山坡和平原上,稀稀拉拉的屋舍。
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