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七十四章 电灯泡 第(2/3)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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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到了柳慧语的反应。

    她很不经意的扭动了一下脖子,还用手捏了捏衬衣的衣领,让皙白硕长的脖子,尽量不要暴露在外面。

    明白了,这是柳慧语的父亲,为他未来的女婿,雕刻的一个小玩意儿。

    而另一只玉环,此刻应该就挂在柳慧语的脖子上。

    嗯,按照红绳的长度,应该垂落在胸口位置。

    「长者赐不敢辞,那我就戴上喽!」

    林哲沉吟一笑,把红绳套过脑袋,玉环挂在了胸前。

    华教授和柳慧语,明显有了异样的情绪波动。

    华教授是欣慰,因为她看林哲的反应,肯定是明白了这对玉环的含义,然后依然戴在胸口,算是一种默认的相约。

    而柳慧语的反应,竟然是淡淡的羞涩。

    林哲非常的意外,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柳慧语都有冷傲女神的范儿,没想到竟然也会羞涩。

    这还是林哲第一次看到她的羞涩样子呢!

    女人嘛!最注重仪式感。

    可能一个虚无的约定,就会让她们心满意足。

    反而是一些实实在在的木讷孩子,总是不能走进女孩儿的心里。

    心满意足的华教授站了起来,「我年纪大了,不能陪你们年轻人守岁,你们自己玩儿吧!」

    柳慧语看到华教授要走,马上就跟着站了起来。

    「我也困了,跟姆妈一起回去了。」

    华教授瞅了女儿一眼,好笑的没说什么。

    自家这个女儿以前是天不怕地不怕,但是现在吧,竟然不好意思了。

    也好,有七情六欲的女孩儿,才更受男人的宠爱。

    一座冰山看似高洁剔透,但捂在怀里一点温度都没有,男人能承受几天?

    走到门口的时候,华教授忽然又回头道:「对了,听慧语说你们年后要去高卢走走,带上我这个老家伙行不行呀?」

    这就有些出乎意外,因为年前柳慧语就知道,林哲和林溪因为怕麻烦,决定去世界时尚之都高卢看看,也算圆了林溪这个服装设计师曾经的梦想。

    那时候的柳慧语,并没有表示要一起去。

    不过现在华教授提出来,林溪当然不会拒绝,柳慧语和华教授都曾经去过高卢,甚至还有

    许多同学朋友在那边定居。

    「当然可以的,我和小弟都没出去过,多个人也多些照应!」

    「那好,我们收拾一下,后天一起出发。」

    等到华教授和柳慧语走了之后,林溪才问林哲:「你觉得华教授今天.是不是挺奇怪?」

    「奇不奇怪,后台不就知道喽?」

    。。。。。。。。。。。。。。。。。

    大年初二,一行四人从魔城登机,直飞高卢首都,有着「花城」美誉的巴黎。

    巴黎之所以被人称之为花城,是因为这座城市里的人,实在是太喜欢养花了。

    不过大部分去花城的大魏人,都不会着重去欣赏鲜花,而是关注那些比鲜花更美丽,更耀眼的奢侈品。

    最著名的奢侈品一条街上,到处都是大魏人在「买买买」,就连高傲的高卢人,也被大魏人的豪气所打动,一整天都挂着「真诚」的笑容。

    林溪来巴黎,自然不是为了排队买东西的,她所关注的,是街上来来往往的风景。

    人们都知道巴黎服装周,是世界服装界的时尚盛宴,但其实想感受时尚,在巴黎街头,就可以随时随地的感受到。

    「小弟,我感觉你的时尚嗅觉,跟这边的人很契合,她们的穿衣风格,我好似在你的绘本上见过」

    「嗯嗯,英雄所见略同而已。」

    超时空的搬运工,也算是促进世界文明发展的英雄之一吧!

    到了巴黎林溪才知道,华教授年轻时候曾经在这里学习进修了很长时间,所以对这座城市的了解很深。

    林溪下意识的就把华教授当成了导游,华教授也确实让林溪找到了许多隐藏的「彩蛋」。

    但是连续两天的游览之后,林溪却发现了一个事情。

    那就是.林哲和柳慧语,经常「走丢」。

    一行人本来计划好了去时装学院参观,但他俩却半路被几个街头艺术者给吸引,然后就「迷路」了,在巴黎的大街小巷里兜兜转转,直到下午的时候才一起返回酒店驻地。

    一次迷路,林溪相信是人生地不熟的原因,但连续几次,利息发现华教授跟两人的「迷路」,有着极为默契的配合。

    林溪终于明白了。

    华教授的身体并不算好,为什么不辞辛苦,跟着来巴黎呢?

    敢情是为了掐灭自己这只碍事儿的电灯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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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哲和柳慧语,也有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