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10 波士顿 第(1/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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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壁房间的墙不在床边,这意味着李记慈得专门爬起来敲墙。这种行为让余天青觉得很幼稚,又很有趣,于是他又用指节敲了两下回应:“咚咚,我睡啦!”

    一墙之隔,李记慈将额头抵着墙面,怀中抱着余天青的被子,一头埋进被子里,像是在进行某种古怪的仪式从中汲取精神能量。

    房间里充斥着一种干净的皂感,犹如雨后天晴清澈的空气,闻起来是洁白的。

    五感之中嗅觉是最接近诗意的感官,捉摸不透,千人千面,夹杂在现实与虚幻之间,如同马尔克斯笔下的魔幻现实世界。

    如果理性地去看,一个从不用香水和化妆品的男人身上有香味的可能性又有多少?

    或许又是一种荷尔蒙幻觉,乍见之欢,和单方面的迷恋。

    李记慈躺在黑暗中,沐浴在这样的空气里,像是把手伸进云朵里感受水汽的流淌。他戴上耳机,打开Spotify的播放列表随机播放,音量调到最低。

    「和谐甜美永没有天意弄人/有什么吸引...」

    《痛爱》是母亲徐妃颖爱的老歌。她仿若还活在上世纪的香港,听歌也只听粤语。

    而今夜李记慈偏偏在几百首歌中选中了这一首。

    在歌声中,李记慈就想起年初。

    富丽的客厅房门紧闭,徐妃颖把立体声开到最响……

    她用刀割伤自己的手,把血痕展示给儿子。

    自李记慈有记忆以来就知道妈妈的手上时常有疤,懂事后才明白那是在用妈妈的血养“小人”。

    李记慈知道徐妃颖比他不幸,而不幸的人通常会被生活刁难出很多毛病。她的父亲,一个英国佬,在骗大了一个女子的肚子后拍拍屁股离港,二十年不曾回来。直到“靓妃”火遍海内外,他才站出来对媒体曝光自己的身份。家庭缺失和童年的贫穷使得徐妃颖的性格极度冷情,一生信奉鬼神与金钱,前者给她慰藉,后者予她寄托。

    李记慈可以对母亲的其他毛病视而不见,唯独巫术。

    他偷偷扔掉了母亲养的“小人”,把那邪祟的东西扔进熊熊燃烧的壁炉里,焚烧殆尽。

    结果徐妃颖发现自己养的小人没了,以为这是鬼神对她的警告,她崩溃了,开始用缝衣针刺自己……李记慈只好承认是自己做的。于是针扎到了他的手上。

    ——你系唔系中意男仔。

    在伤情的粤语歌中,徐妃颖美眸含泪。

    刀刃划破了李记慈的手指,手指上出血少,她又将刀刺入他的掌心,强行挤出他的血,滴在模样可怖的小鬼娃娃身上。

    ——唔使惊!你畀人落降头,阿妈来救你!

    徐妃颖为李记慈养了小鬼,以血供奉之,那是她对儿子的爱。

    李记慈推开母亲,头也不回地逃离了客厅,逃离了纽约,今年的春节,他一个人在波士顿过,然后,遇到了余天青。

    从那一天起,李记慈仿佛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自由,一无所有的人,反而成了真正的富翁。

    -

    波士顿终于入春了。

    李记慈是被朋友推进去的,险些没有站稳,房间里的那个人扑了个满怀,像黏人的小猫咪那样贴在他身上,蹭他的耳垂和脸颊。

    是西装革履的余天青,梳了个背头,上了发胶,一身宽松休闲的黑西装,显得人单薄又有少年感。他捧着白绿色系的捧花,笑容干净得像云。

    李记慈的目光落在他胸前别的一支铃兰上。今天的余天青显得格外圣洁,而这一席西装,在他眼中就是洁白的婚纱。

    男人至死爱纯真。

    李记慈额头汗水涔出,嗓子口燥得不行,他喊“宝宝”,一个曾经的他觉得矫情地要死的称呼。

    人啊,有劣根性。

    越是圣洁,就越想要弄脏。

    塔加拉语中有个词汇,kilig,形容喜欢一个人喜欢得好像是胃里有无数的蝴蝶,一张嘴就全嘴就全要翩翩飞出来一样。微醺的,忐忑的,悸动的……

    “阿慈。”余天青满眼都是他,“亲亲我,阿慈。”

    李记慈近乎狂躁地把他搂在怀里,伸手按住他的后脑勺,然后重重地压上他的嘴唇。

    余天青的耳垂和眼角都是潮红的,眼里像是含着一汪水……李记慈嘴里酥酥麻麻,像是吃了花椒,呼吸声都变得急躁。

    余天青揽住他的脖子,在背上又锤又挠。“放开我!”

    这句话却起了明显的反作用效果。李记慈更加用力地抱住他……

    余天青皱眉轻哼,试图推开他,而李记慈当然不会如他所愿。

    “哥,你要对我负责。第一次见你,就不对劲,你的脚踝冻得通红,你站在波士顿的寒风里发抖的样子,你在灶台边你对我笑的样子……”

    他的神情又那样虔诚,仿若和身体区分开来,变成两个灵魂分别是神和魔的信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