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实习 第(1/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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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来,我们都是活生生的人。但是一旦说起你是哪个学校毕业的,那种感觉就像是抛开你这种材料来看你是哪个工厂加工出来的一瓶罐头。

    我猜想,这个世上,应该是每个工厂都希望自己加工出来的罐头能够在市场上卖得好一些,因此,在罐头出厂之前就要让罐头与社会建立联系,方便日后出售。

    我们学校让它们的罐头与社会建立联系的方式就是实习。

    我在大二那年的暑假去了我们那边的派出法庭去实习。

    那个小小的法庭有一个庭长,两个副庭长和一个书记员。我那时候对于自己所学的专业还没有学以致用过,对于帮人干活这件事还非常热心。

    那个书记员对于我的存在也很开心,经常跟我说:来,给哥帮个忙,做一下这个案子的庭审记录。我于是就很开心地冲到了一线。

    当时有一个离婚案,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各自痛斥对方的不是。分割财产时,有一方在报家里的可以分割的财产,连剪刀和夹火钳子都不放过。女方主张男方有若干存款,还向法庭申请,让她的已经成年的女儿来出庭作证。

    我那时候写字慢,原被告那边唇枪舌战,说过的话总是让我来不及记。记得不好,法庭的那帮人也不和我计较。大约是因为农村人的那些家长里短的案子早都磨平了他们的性子。

    开完庭以后,我和几个庭长聊天,说起来那个离婚案,我说:我觉得那个案子的原告和被告都讲得挺有道理的呀!书记员就在旁边笑,一边笑还一边接着唱了两句秦腔:你二人讲得都有理,只有老爷我是没有理的。

    因为经济不发达,那个小小的派出法庭里的那几个人,几乎什么案子都要做。我记得我还在一个刑事案件中当过书记员。

    那个案子在我当年看来是小的不能再小的一件事:两个男人打架,一个人给另外一个人身上泼了屎。那个案子是有律师参与的,有律师代表当事人发言,说出的话明显比那些没有律师参与的那一方更能抓住重点。

    开完庭以后,几个法官就在那儿讨论,说那个给人家泼屎的男的,已经构成犯罪了,可以给他判刑了。

    我们那边毕竟是小地方,需要我贡献能量的时候其实也不多。闲下来的时候,我就在法庭给我指派的办公室里背单词。把那几个法官羡慕的,说没有毕业的人,心就是纯。还说他们已经静不下心来做这样的事了。

    在我实习期间,经常有人来找法庭的书记员。我原来以为是那个书记员人缘好,后来才得知,那些人都有事情在那个书记员手上,等着他去处理。鸡毛蒜皮的事都把他给磨皮了!

    有一次,有个人请法庭的几个人去吃饭。庭长和其中一个副庭长推脱了这件事,另外一个副庭长和书记员带着我一起去了。

    我当年并没有觉得跟着他们去外面吃饭有什么不对。却在外面吃饭的时候,看到那个副庭长总是借故摸人家服务员的手,还让人家帮他们倒啤酒。

    我心里有点瞧不起那个副庭长的做派:人家一个小姑娘,在那家饭店打一份工,每个月就挣一百多块钱的工资。你一个法官,身居高位,却在一个小姑娘面前如此猥琐,实在为人所不齿。

    另外两个法官大约知道他们那两个同事为什么喜欢和我在一起。他们跟我说:你在学校好好找个家里条件好的对象,以后别回咱这个地方了。咱这个地方真没啥好的。

    我也是很多年后才明白那两个法官的高贵之处,但当年的他们已然发福,身上已经有了虚虚的肥肉。他们的生命已经在鸡零狗碎的日常中消磨得显出了疲态。而我,尽管贫穷,在他们看来,我的未来还是有无限多的可能。

    林努努的老乡当年倒是个家里条件比较好的,并且人也长得帅。可是这样的人,围在他身边的女孩子应该也不少。别人给的建议,很多时候,我也只能听一听。不然又能怎么样?

    人在有些时候,看起来不食人间烟火,其实是那样的人间烟火原本就不该属于他。

    那个猥琐的法官也觉得自己很委屈。说他毕业那年,分到县里的吃国家饭的女的就只有他老婆一个,他是没得挑。

    我心里想着: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你已经取了熊掌,干嘛老惦记外面的鱼呢?

    暑假结束之后,我们再次回到了学校。

    我原本以为我们这些学法律的,实习期间都会找与法律有关的部门,回到宿舍之后才发现,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我们同宿舍的人参与实习的地方各不相同。

    马奋奋暑假期间去了一家幼儿园,她实习期间的工作就是和幼儿园的阿姨一起负责照顾小朋友。

    回到宿舍的时候,马奋奋带着一脸的哭相,说话的语调也是随时都能哭出来的那种。她说:我现在看见小孩子就想冲上去把他们打一顿。那些小孩子可讨厌了,一会儿走过来一个,说:阿姨,我想吃东西。一会儿又走过来一个 ,说:阿姨,我想喝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