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枇杷案 第(2/4)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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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之罪!

    “怎样,大人还要动手吗?”

    县令脸色难看,挥挥手起身,姜回的声音在他起身的刹那同时响起,阻止了他的动作:

    “大人,我是来告状的。”姜回缓缓从袖中拿出一张卷着的金粟笺纸举在身前:

    “大人不接状纸吗?”

    “去去去,把她弄走。”乔喆文给衙役使了个眼色,不耐的驱赶。

    “大人,刚才我敲了闻鼓。”姜回不急不缓的扔下一句,看见乔喆文无比难看的脸,继续道:“大人若不接状纸,当着我北朝百姓,不守北朝律法,大人有何颜面为父母官?”

    乔喆文转头,果然看见百姓在窃窃私语,暗地里对着他指指点点,心中不由得对姜回升起怨恨,他虽然不惧这些无知蠢民,却不能不顾自己的官声,咬着牙道:“你要状告何人?”

    “我要状告,我的丫鬟,偷窃。”

    姜回侧眸看向人群另一边被牢牢牵制住的六儿,轻讽:“不过不必劳烦大人押解过堂了,瞧,已经有大人衙役的知己好友代为操劳。”

    这怎么回事?大人衙役的知己好友帮忙抓了偷窃的奴婢,这不是好事吗?怎么县令大人的脸色如此难看。

    人群看似小声议论,却因此刻太过安静,便都清清楚楚传进在场每个人的耳中。

    “大人在审案前,我还有一事,方才堂鼓敲响大人却迟迟不出,想必是为了躲火,换言之,正堂应已成一片残桓,大人不若,就地审案?”

    姜回言辞轻柔,一步步却都暗藏机锋,逼他退无可退。

    明明敲鼓在前,纵火在后,可他此刻却不能承认,不然便是当朝县令疏忽职守,置百姓冤情而不顾,这么多人,悠悠众口。

    这一切她都是算好的!

    乔喆文猛地抬头,正对上姜回波澜不惊的一双眼,那是怎样的一双眼?

    冰冷,漆黑,如同漩涡,看似平静,实则杀气凛然。

    先前和苏大树交谈的衙役忽然凑过去道:“大人您不要被她误导,先前我们说的可是处置纵火之人。”

    对,光天化日之下纵火烧县衙,即便是公主,也要担责!

    乔喆文忽然有了底气:“县衙纵火是大事,方才你说纵火之人是你?”

    姜回讶然:“怎么会呢,大人?”

    “我明明是先发现火情然后便及时找人救火。”

    “不然,大人可以问问诸位乡邻。”

    在长街上呼喊救火的就是这位姑娘,北街上的大娘道。

    对!是她!当时她吓得脸色惨白,鞋子都跑丢了!我亲眼瞧见的!

    这位姑娘走路一瘸一拐的,走在我们最后面,纵火之人怎么会是她呢?

    而且,那分明是箭,她一个女子况还这么瘦弱怎么拎得起沉重的牛角弓。

    百姓纷纷道,明昭眼角抽动,她拎不拎的动牛角弓他不知道,但是,细弓可是使的熟练轻松的很!若他没有亲眼瞧见,只怕也信了。

    但是他不会站出来,押解那个丫头的那些人也不敢在此时说出来,毕竟他们是帮王顺的“友人”,怎么会反过来替“受害者”作反证?追根究底的话,不敢说的是他们。

    一步步,她都算无遗策。

    乔喆文越听面色越阴沉:“这么说,你还有功了。”

    姜回道:“大人既有意赏赐,我自然不敢不受。”

    “好啊,好的很。”乔喆文咬牙切齿,“来人,就地审案。”

    “大人!”王顺急呼一声。

    却被乔喆文挥手屏退,王顺不甘的退下,却悄悄往后退去,走出了人群。

    姜回看着这一幕,却没有说话。

    “你状告你的丫鬟偷窃,可有人证,物证?”

    “当然。”姜回迈步走到六儿右侧,撸起她的衣袖露出一道浅色疤痕:“这丫鬟名叫六儿,是水云庄的家生子,半月前,偷了庄子里树上结的枇杷,人赃并获。”

    “庄子里王婆子亲手打了鞭子。”

    “此刻,伤痕还未淡去,王婆子便是证人,这伤痕自然就是物证。”

    “既已惩戒,你缘何还要敲响闻鼓?你可知,无故敲响闻鼓亦是大罪!”

    姜回微微笑了,言带肯劝:“大人审案怎可听我一面之词,这可不好。”

    明昭差点忍不住笑,瞧见姜回眸光若有似无看过来,忙忍住了。

    “大人,我要告她,为显公堂之上,法理昭昭,自然也得容许她反告不是吗?”

    乌云褪去,一瞬间拨云见雾,晴空万里,昏黄日光衬得晚霞轻柔如缎。

    阳光割裂般笼在大地,女子秀丽的脸庞一半置于光明,一半融在暗中,嗓音幽幽:“毕竟,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啊。”

    “这里是公堂,岂容你随意玩笑!”乔喆文惊堂木狠狠拍在案牍,霎时,衙役敲击地面的节奏声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