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讨厌的狗东西→crush^^…… 第(1/3)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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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小说会自动更新?》 

    沈榆想起来了,在来到沈家之前那段最后的校园时光。

    她的确见过池暮。

    他似乎是跳了一级,又或许是上学早,和她是邻班的同学,名字叫骆矜暮,还是个学习委员。

    沈榆本以为自己和他有什么不可言说的过往,才让他这么费劲心思地来到自己身边,陪她玩这种扮演游戏,陪她找回记忆。

    可实际上,他就像个路人一样路过她的青春,路过放学后的小卖部里一起结账的前台,路过她排了老长的队终于等到的奶茶店,路过她不耐烦地一边等温董岭一边吃冰激凌的校门口……

    唯一有点儿交集的,大概是那天拉着温董岭去打群架的时候,顺手把躺在地上半死不活的他一起打包送进了警局里。

    沈榆坐在饭桌前,悄悄打量着池暮。

    这脸蛋儿真是从小到大都漂亮,那颗唇下痣太过有记忆点,不然被打成那样,沈榆是万万认不出来的。

    池暮终于忍不住抬头看了回去:“在点评?”

    沈榆偷看被抓包,都没听清楚人说的是什么话,就“嗯”一声应了下来。

    看她没什么表情的脸,池暮已经在心里自己贬损起自己的厨艺来,看来是还差点火候,回去之后要多练练,嘴上却是不饶人:“嘴巴真挑。”

    沈榆没有怼回去,因为无法反驳。

    ……

    沈榆敢打包票,这绝对是池暮做了厨子之后,她吃得最痛苦的一顿饭。

    他的话不多,垂眸只顾着自己眼前的一盘儿菜,沈榆知道他是被自己刚刚沙发上突如其来的那一句“离我远点”给封了麦,心里估计还在计较。

    想到方才的事情,沈榆默默地放下了筷子,刚想要说话,面前的人也已经放下了筷子,对她说道:“早点休息。”

    沈榆只能垂着脑袋游魂儿一样飘回自己的房间里,脑海里还回想着剩下的剧情。

    沈榆从小说里得知,沈邱这些年一直都在国外,不断地向沈青辞索要,挥金无度,当年没能赌尽兴的在国外的赌场可算是赌尽兴了,即使他这次没自首,估计不久以后也会因为其他原因再被抓进去。

    沈榆翻了个身,将自己的脸埋进枕头里。

    当窒息感扼住喉咙,再有新鲜的空气涌入鼻腔,会有一种得到救赎的舒爽感。

    她对这种感觉极其迷恋。

    沈榆翻了个身,烦躁地发消息给沈青辞,让他把沈邱那张卡收回去——

    蚊子腿儿再小也是肉,沈青辞也是个傻的,那么多年,养着她这个累赘也就算了,怎么还这么心甘情愿地给个不要脸的老东西当提款机呢?

    沈榆将枕头扔回了头顶,坐起身来,捞过电脑,打开更新界面,翻到最底下来缓解自己压抑的心情。

    最新一章里,沈邱要跟池暮谈的,不过是让池暮放手——沈邱看不上池暮这个女婿。

    不过这段篇幅不大,只占据了一小部分,从文字里,不难看出池暮对所谓“老丈人”的蔑视。

    沈榆的目光再次落在“本章完”上的一行字眼。

    【池暮说:“我是她的,放不放手由她说了算。”】

    沈榆呼吸一紧,方才那种不算陌生的感觉又冲袭而来——

    这跟当着她的面表白有什么区别?

    沈榆指尖一顿,犹豫着,还是久违地敲起了键盘。

    她写的,是今日在沈家的“见家长”情节——读者对她的私生活才不感兴趣,给大家发点糖,真假参半而情感细腻。

    小说终究还是小说。

    不过每落下一个字,沈榆脑海里的画面也就跟着蹦了出来。

    视角是个很神奇的东西,能将同一件事情诠释出两种不同的感觉来。

    沈榆看着自己笔下一行行的文字,长舒了口气,缓缓靠在了椅背上。

    比起她自己的感受,她总是更相信自己的文字。这是一种更客观更真实的存在,让她欺骗不了自己。

    看着自己不加理性思考写出的文字,沈榆笑了出来——

    原来是真的心动。

    原来是真的喜欢。

    真糟糕。

    她都把人得罪透了。

    沈榆一头栽在了桌子上,“怎么办啊……”

    *

    有办法了!

    第二天一早,沈榆的脑瓜子里就有解决方案——

    遇事不决,吃饭解决。

    实在不行,喝酒也行。

    一向起床困难户的人迎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从床上爬了起来,走下楼时,池暮晨跑还没回来。

    沈榆钻进了厨房,撸了撸袖子,拿出池暮常用的食谱来开始倒腾。

    于是池暮从外面回来时,赶上了一碗儿热腾腾的清汤面。

    他走进厨房里,站在沈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