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新乡之策 第(2/3)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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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情况的惨剧。 

    就如同导师批评的那样,太过于软弱,不能够在事情开始的阶段就扼杀,最后没办法只能简单粗暴的一起解决。 

    解决问题本身是值得赞扬的,总比玉米和勋宗好,但是由此引发的内部斗争和思想震荡却是绝对不行的。 

    宋希对于这些跟着自己的老部下,没有办法下狠心来处理,因为很多人都是自己一手提拔的,他有时候宁愿牺牲自己的一些利益,也不愿意把这些人逼上思路。 

    按照西国的法律,朱恩集团的行为是要杀头的,即使其中很多人是修仙者。 

    但是炼气期修仙者并不具备什么特殊性,要是区区炼气期修士就能够豁免,那么西国建立的法律不就成了一纸空文? 

    把自己亲手培养的手下送上断头台,宋希做不到,但他心里知道此事是必须要做的,将此事告诉叶成,便是希望叶成能够处理这件事请。 

    另外便是,这个事情是无法避免的,这是第一次出现这样的事情,非常考验处理方式,如果处理不当,对于之后新乡的政务环境会出现极大的影响。 

    叶成此番前来,便是要将这件事请彻底解决,不过并不是通过政斗争的手段,也并不想要依靠自己的威望来直接处理。 

    他想要将此事诉诸法律来处理,不过并不是西国的法律。 

    西国法律对于贪污这一事件太过于一刀切,并不符合新乡如今的情况。 

    贪污这件事在西国朝廷来说比较少见,大家本就是属于共同体,在统治集团内部并没有太多的利益纷争,所以才导致贪污不是那么盛行。 

    毕斯在这方面的处理堪称典范,根据各家、各个人的实力、能力来分配,让人很难产生贪欲的动机。 

    再加上商业也基本是这一帮人在做,所以官商勾结基本并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伸手,就会损害到别人的利益,没有人会姑息。 

    而关于这方面的执行也比较严格,因为需要贪污的基本上都是一些平民出身,所以被处理的时候也是没有一点儿脾气。 

    很好理解,只有平民出身迫切地想要跨越阶层,才会这样来行动,而他们触犯的恰好是别人的既得利益。 

    新乡则不同,很多人还属于一种原始积累的状态,在这样的状态下,大家起点一样,所以才会出现,你不拿我拿,那你亏了,这种情况。 

    根本上的利益分配也流落不到朱恩集团这些人身上,而是全部汇集到了背后的股东身上,所以开拓集团的利益相比起自身的利益,那么舍弃哪一方自然是不用多说。 

    所以想要解决这个问题不只是要解决掉朱恩集团,从思想层面来规范。 

    更重要的还要从源头来解决,并不是整一个廉政公署就能够一劳永逸的。 

    宋希将各种证据交给叶成,上面包括很多类似于口供,还有信件,文书之类的。 

    对于叶成来说,这样的证据链条实际上还不够完整,并且存在着很多可以伪造的地方。 

    看过之后,叶成摇了摇头,说道: 

    “这样是不行的,即使有这些证据,仍然是经不起推敲的,要是有人有样学样,通过这种事情来陷害别人怎么办?我们需要的是铁一样的事实和规范的程序。” 

    “?”宋希有些疑惑,在他看来,想要处理这些人,这些证据已经足够了,要考虑的,只是如何处理好此事,对后面产生积极的影响。 

    “理论上讲,越多人参与这一类的事件,公正性就越能够得到保证,但是如今新乡人的水平似乎并不足以完成这件事情。想要对事情做出公正的评判,不被其他言论所煽动是非常困难的事情,需要审判的人具有足够高的水平,还要不被人影响的坚定心智。 

    “需要慢慢地培养这样的人才,是日后需要考虑的事情。还有就是,证据的伪造成本一定要提的非常高,让人不敢伪造,如今你提供的这些证据,在凡人的层面上或许足够了,但是在修仙者的层面上看,根本算不得非常完整的证据。 

    “你知道西国的法庭是如何确认证据的吗?对于有些难缠的犯事修仙者,根本就不讲究完全的证据,而是靠法术来完成证据的验证,比如真话决,就能够通过对于人状态的监测来判断是否说谎,再加上动机的判断,受益者的判断,对于人证的验证,存在很多法术的,所以我说你现在掌握的证据在西国根本算不得证据。” 

    “那要怎么办?”宋希有些疑虑,他并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因为他一直兢兢业业,要么就在画画,要么就在安宁县管理矿工联合会,根本没有契机来了解这方面的事情。 

    而叶成不同,在小时候的时候,无聊便把这些内容全部背下来了,并且将这些东西作为自己的武器库之中的一件。 

    所以,他很了解这些事情: 

    “举报制度,诬告与被诬告者同罪,以此来管理,法庭居中,而非作为其中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