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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早上留声机里都放着他的歌曲。
虽然吉他声音不着调,但男人唱得却热血十足,激情澎湃,音色唱腔都很好。
就连于思存都觉得此人是个内行人。
于是她冷不丁地走过去,打开了手机照明的手电筒。
瞬间巷子里面亮如白昼。
而正在抱着烂吉他沉浸高歌的男人,被陡然而来的光亮照耀,顿时愣在原地!
众人一看,竟然是蔡奇的爸爸,蔡建国。
此时他背后还拉着一箱子的货,忽然被撞见尬歌现场,蔡建国的脸倏然变红,尴尬又窘迫地放下吉他讪讪一笑。
“小沈?”
说着又略显忙碌地指指吉他,笑道:“我刚刚捡到的,几根线烂了,但也能弹。”
见他们没说完,他又搓了搓手,化被动如主动。
“我唱的还行吧?”
话还没说完,于思存陡然拍起双手,非常捧场地给他竖起一个大拇指。
丝毫不吝啬自己的夸赞:“蔡叔,你唱的真可以!!一点都不骗你!”
“老行家了啊,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专业歌手出身。”
这话都是于思存打心里说出的,见她这么捧场,足以证明蔡叔是真的唱得好。
关键他看着那么老实巴交的人,竟然还会唱摇滚,这反差感,直接让于思存找到了新大陆。
她迫不及待地拿过那个吉他,兴致连连地问:“蔡叔,真看不出来你还会吉他,有没有兴趣一起来一首?”
说完也不给蔡叔开口的机会,她抱起吉他便开始激烈地弹唱。
蔡叔一愣,看到陈昭有节奏地当起听众,于思存也抱着吉他激情开唱。
“红红青春敲呀敲,自己的歌唱呀唱,爱要爱得简单,过要过得精彩,我的心从来没有休止点。”
见她已经用眼神示意过来,流淌在蔡叔心里的那些雀跃的细胞因子,在这一刻仿佛受到多重召唤,粗犷又沙哑的声音和着于思存一起唱起。
“红红青春敲呀敲,自己的歌唱呀唱,梦要梦得遥远,冲要冲过考验
年轻不能平凡……”
他抄过一旁的扫把,像贝斯手一般声情并茂地大声唱出。
两人的歌声一起冲破这黑暗的小巷。
陈昭莫名觉得燃,就好像那天清晨,她看到了芬姐在昏暗的灯光下翩翩起舞。
那一刻,她不禁湿润了眼眶,似乎感到了在某个节点里,即便不熟悉的人,也有着同频的热情。
忍不住跟着他们的节奏也唱了出来。
沈确拍着双手,盯着她的背影勾起嘴角。
说实话,他好像从没有见过这样的陈昭。
更具体地去说,在西沉岛的陈昭和在明港的她很不一样。
就像一个人的两块面具,一块冷静,一块鲜活。
然而他们一首“摇滚”梦的时间还没到,头顶忽然传来邻居的怒骂!
“你们谁啊?都疯了吧!!大半夜的嚎什么嚎!还让不让人睡觉了啊?”
说完一个两个洗脸盆从楼上丢了下来。
紧接着木楼梯又发出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伴随着一个男人的怒喊声:“你们都别走,我看看到底是哪几个疯子在大晚上发癫!”
他们一顿,预感不妙,蔡叔更知道这男人不好惹,赶紧低声喊:“快跑!”
话音一落,陈昭还没反应,人就被沈确拉着腕骨,疯狂往前方道路跑了出去!
于思存和蔡叔两人一人拿着他的“贝斯扫把”,一人拿着她的烂吉他,身后还跟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追杀。
“站住!你们都给我站住!!”
大半夜的,他们一路从巷子跑到珊瑚路,又从珊瑚路跑到了海岸公路。
没想到那人是穷追不舍,毫无停下的意思。
最后还是陈昭实在跑不动了,正要喘气停下时,蔡叔催促沈确:“这边这边!先躲这里!”
说完便像条泥鳅一样钻进了两个楼房中间的狭窄区域。
而陈昭也被沈确带了进去。
乌黑的小路也只能有一个人通过,而他们两人在慌乱之下,面对面的一起挤了进去。
等缓过神后,才赫然发现想挪动已经有些困难。
但凡谁动一下,对方也要被迫跟着紧贴着身子而动。
这就导致,陈昭难得混乱的心跳声,如数被沈确听到。
尤其是在这种静谧的黑暗中,所有情绪都被放大的情况下。
陈昭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里足够黑,即便两人被迫贴在一起,也看不到彼此的神情。
所以她有足够的时间调整情绪,努力让自己恢复平静。
可她没想到这时的沈确忽然低头,脑袋直接靠在她的肩膀上。
他呼吸的热气轻轻喷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