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0章 神话(摧枯拉朽 一) 第(2/3)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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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力的氐羌蛮夷,像豫章的干越,会稽的于越,巴郡南郡的巴人,都归“典属国”管。朝廷管他们叫“臣邦君长”“臣邦君公”,有点像明清的土司。

    羌笛拱手应道:“然,将军任郡尉的时间里,可未闲着。洮水以西,离水以东百余里内,七八个部落均已在将军‘劝说’下,臣服于大秦!”

    “怎么劝,用劲弩利剑劝?”萧何看着这个臣邦君长战战兢兢的模样,可不觉得李信会与他好言相商。羌笛笑道:“监军大人说对了,将军出塞打过一次柴,将一个屡叛不服的大部族消灭后,这些羌戎就老实多了,纷纷请求内附为臣属。”

    所谓“打柴”,是陇西秦军对出塞剿杀不安分氐羌部落的称呼。氐羌戎部种类繁炽,强大的自称“酋豪”,他们把战死视做吉祥,而病死认为不吉利。故喜欢互相掠夺侵暴,以暴力称雄,甚至会冒险内侵,毕竟在他们眼里,秦人里闾都富得流油。

    氐羌戎部如同一颗颗不稳定的炸弹,随时都可能引发战争与冲突。他们的好战本性,让他们不断地寻找着机会,试图掠夺更多的财富和资源。而秦人,在他们眼中,就是一座巨大的宝藏,充满了诱惑。

    所以在陇西秦军看来,氐羌就像长城外不断疯长的林木一般,若不按时劈砍,就会一发不可收拾,甚至越过长城,侵犯塞内的城邑里闾。

    从羌笛口中,萧何得知,秦律里,对这些归附的“臣邦君长”是有优待的,让他们和子弟都享受“上造”爵位的待遇。

    若因不懂律令犯了下罪,应判处耐刑以上,可使出钱赎罪。又因为这些羌戎之人生性喜欢相互剽掠,若发生抢劫其他君长的“群盗罪”,也从轻发落,从死刑判为鬼薪。若要处以腐刑,考虑到这是极大的羞辱,也可以判为“赎宫”,出钱赎罪,若没钱,就拿部落里的牛马抵债。

    这些优待政策,体现了秦朝统治者的智慧与策略。对于这些蛮夷部落,不能仅仅依靠武力镇压,还需要采取怀柔政策,以恩威并施的方式来稳定边疆。通过给予臣邦君长一定的特权和优待,可以让他们感受到秦朝的仁德与威严,从而更加忠诚地为秦朝效力。

    秦朝对于那些敢于侵犯秦人的蛮夷,绝不姑息。这既是对秦人的保护,也是对秦朝法律尊严的维护。而对于普通的羌、戎属邦之人,他们被视为黔首,与秦人一样,要遵守秦朝的法律,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秦朝的统治下,羌、戎属邦之人的迁徙权力受到了严格的限制。他们若不愿意臣服于豪酋,申请做秦的编户齐民也是可以的,官府会将他们安置到别处,从一个雇农做起。然而,有一条红线绝不能触碰,那就是不能离境,一旦举族迁徙,便会被视为反叛,会遭到如同群盗一般的剿杀。

    除了要缴纳牛羊马匹作为贡赋外,当战争来临时,羌、戎属邦还必须派出骑兵加入秦军作战。这是他们作为臣属的义务,也是秦朝对他们进行控制的一种方式。

    就像羌笛家,他们原本是北地郡的羌人臣邦君长,但如今已入秦四代人。在这漫长的时间里,他们的语言和饮食逐渐被同化。羌笛的祖父羌槐更是率领北地羌戎骑兵从军,东征西讨,立下了赫赫战功,成为了大上造。如今,羌笛全家都已视自己为秦人,而非羌人。

    萧何细细思索,发现秦朝修筑长城,除了防止境外戎狄内侵、扰民之外,还有着羊圈篱笆的作用。

    秦朝将境内的戎狄如同牲畜一般圈养起来,使之与秦人长期相处,让他们从生戎逐渐变成熟戎,最终实现彻底同化。毕竟,秦朝有着父母双方只要有一个秦人,子女便是秦人的“夏子”制度。随着移民通婚的不断进行,秦人的数量只会越来越多,而境内的羌戎翟人则会越来越少。

    目前看来,秦的同化政策是成功的。在关西三郡的驻军中,就有大量被秦化的戎人。他们与秦人并肩作战,共同守护着秦朝的边疆。

    不过,在这长城之外的地方,羊圈篱笆还没有完全圈过来。臣邦君长若想逃离秦的统治,按理说应该不算太难。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萧何发出疑问后,羌笛指着河谷说道:“氐羌以射猎为事,但也畜养牛羊马匹,种点谷子。塞外多山,不宜五谷生长,唯独洮水沿岸,有一些平坦的谷地。这里不但能种植五谷,还方便放牧牲畜。他们可不想离开这片丰饶之地,去河湟、羌中与更蛮横的氐羌诸部争食。”

    萧何顿时了然。从这里开始,越往西,地势就越高,自然条件也越发恶劣,能养活的部众就越少。而富饶的河西走廊,又被强大的月氏占据。那些四分五裂的羌戎小部落,根本不是月氏的对手。与其去穷山恶水之地艰难求生,还不如继续留在这片相对富饶的地方。

    更何况,陇西郡还以贸易为诱饵,让臣邦君长们更加不舍得离开。贸易带来了丰富的物资和财富,让他们的生活更加舒适。他们可以通过与秦人进行贸易,获得自己所需的物品,同时也能将自己的特产输出到其他地方。这种互利共赢的局面,让他们对秦朝的统治产生了一定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