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4章 好一个和谐友爱 第(2/5)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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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分为十成的话,在楼令的方案之中,分配给了中小家族三成。

    

    晋国参加“杨梁之战”的中小家族约是一百四十多个,他们合起来的参战部队大概是六七万的样子,应该占了晋国总出兵人数的三分之一。

    

    那一战,几个卿位家族两次出兵,郤氏出动接近四万部队,楼氏出动了两万四千,范氏和荀氏分别出动了两万左右,祁午出动了一万七千左右。

    

    在这一个方案之中,楼令将应该给予晋君周的那一部分扣除,剩下的按照出兵的比例以及立下的功劳进行分配,讲实话就是显得非常公正。

    

    “能不能将给予君上的减少到二成?”郤至问道。

    

    按照既定的规则,无论是取得什么收获,反正就是要划出四成给予一国之君。

    

    晋国在晋厉公之后,由于他极大的坏了规矩,到晋君周当政期间发生了一些改变,比如晋君周没有了对战利品的优先选择权。

    

    跟晋君周没有实际掌权有关,再来是他手头没有多少心腹,不具备武力镇压的条件。

    

    等晋君周有了足够的实力增强权柄,他一定会试图获得优先选择权,并且视为是在拿回本该属于他的权力。

    

    “我不是在欺负君上。”郤至非常正经地说道:“要是按照老规矩,超过服役期间是由国君来担负后勤。鉴于君上根本拿不出资源,是我们在超过服役的期间之后,担起了后勤供应的重任。既然君上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凭什么还拿四成之多?”

    

    确实是那样子的。

    

    任何受到征召参加国战的家族,他们用纳赋来抵消应该交的税额,同时存在服役的期限。

    

    没有超过服役期间,参战的家族正常抵消税额,一国之君不需要承担后勤,自然还是分四成给一国之君。

    

    一般情况下就是服役三到四个月的时间,在这期间一切后勤由各个参战的人自行负责。

    

    晋国多增加了一个“羡”的阶层,因为“羡”是亦兵亦农的关系,他们从列装到后勤供应由家族来负责。

    

    “徒”、“士”、“大夫”进行纳赋都有相关的前置要求。

    

    例如“士”无法带满一个“两”的战兵数量,缺多少就需要补上应该缴纳的税。

    

    以前,一名“士”带上二十四人,连他在内就是一个二十五战兵的满编“两”。

    

    等晋国编制完成扩编之后,一个满编的“两”变成一共需要七十五名战兵。

    

    没有多少“士”可以带满七十五战兵,收税政策肯定是要做出合理规划,相关的方案就是由楼令拿出来,得到当时在任中军将栾书的通过。

    

    只不过,不管出现了什么变化,参战的服役时间是三到四个月并没有变。

    

    所以,不止是卿位家族,包括其余的家族,他们在那一场长达一年半的战争,确确实实是超过期限的服役事实。几乎每一个家族为了大局着想,甚至是进行了超额的部队征召。

    

    “这正是我要说的事情。”楼令拿出了一个新的方案。

    

    这一个新方案里面,分配给晋君周的只剩下一成,扣出来的三成平摊给所有贵族,不变的是一样按照出兵数量与立下的功劳实施分配。

    

    “君上并未实际掌权,尽管第二个方案绝对合情合理,很难免不会被视为在进行欺压。”楼令一脸严肃地说道:“光是君上同意没有什么用。只有卿大夫认可同样不行,需要包括君上与所有贵族认可。”

    

    只要晋君周同意就能够执行,问题是会留下很大的政治隐患。

    

    因此,只能是三个阶层全部一起做政治背书,一来是减少国内出现幺蛾子的可能性,再来就是让其他国家闭嘴。

    

    晋国之君无法获得四成战利品,关其他国家什么事?确实是会影响到其他国家。

    

    要是有人拿发生在晋国的例子要求本国的国君,算是有一个现成的例子可以作为依据了。

    

    不要忘记晋国是霸主国,届时提出那种要求的人,他们会提出一个观点,霸主国的君主都能够接受,凭什么本国君主不能接受。

    

    并非每一个国家的君主都没有实权,好些国家的权力超乎想象的大,他们能够允许自己拿不到四成战利品吗?

    

    事关自己的利益,谁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