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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给你圈了块小树林在里面,”林斯抱住萨摩耶,警告它,“不要乱跑,我不一定找得到你。”

    萨摩耶进入一个新环境,一点也不怕生,刚才还扒拉着林斯不放,现在直接进小树林里撒欢去了,只留下一个欢快的背影。

    “哥哥,”沈喻时站在原地,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吧。”

    “哥哥你想一个。”沈喻时兴致勃勃地拉着林斯想名字。

    林斯动用他贫瘠的取名能力,认真想了一会儿。

    “就叫棉花糖吧,”过了一会儿,林斯说,“都是白的,都比较蓬松。”

    至少从林斯的角度看,这个名字还挺贴切的。

    沈喻时也深表赞同,并在接下来的五分钟内持续性夸林斯起名有水平。

    “这是一个很好的名字。”他说。

    林斯差点以为自己真的很会起名字。

    于是,萨摩耶便正式得名棉花糖,并在接下来的日子成为了林斯和沈喻时锻炼的动力源泉。

    没办法,这狗实在是精力太旺盛了。

    就算每天在小树林里瞎蹿,都消耗不了它的精力,一定要有人带着它出去玩,而且一玩就是一个小时。

    林斯长时间在卷,所以大多数时候都是沈喻时带着萨摩耶出去玩。

    沈喻时一度认为这是对他天天摸鱼的报复。

    但偶尔林斯有空,也会跟着一起。

    比如现在,他刚上完下午的课,从教学楼骑车到这里。

    “糖呢?”林斯走到围栏前,问沈喻时。

    棉花糖这个名字确实贴切,但时间一长,林斯就懒得喊全,直接简化成糖。

    “棉花糖还在里面玩,”沈喻时给林斯指了指远处一个白色的影子,“它找到一只兔子,现在正在和兔子一起玩。”

    林斯看着里面撒欢的身影,看了半天,都没看到那只兔子在哪儿。

    直到棉花糖跑过来,林斯才终于看见,一只雪白的幼兔正趴在棉花糖的背上,耳朵还随着棉花糖的动作晃动着。

    “慢一点,”林斯摸了摸棉花糖的头,“别把你朋友甩下去。”

    他将狗项圈套到棉花糖脖子上,开始和沈喻时一起在学校外围转悠。

    棉花糖很亲人,不仅不吵不闹,而且特别喜欢别人摸它,一路上,两人停了好几次,等着棉花糖和路人玩耍,然后依依不舍地告别。

    这条商业街上好多店主都认识棉花糖,一看到它,就招呼它过去,给它点吃的,或者陪它玩一会儿。

    “棉花糖过来,”一位精灵阿姨向棉花糖招手,手里还有一个小碗,里面装着狗粮,“玩累了吧?来吃点东西。”

    棉花糖屁颠屁颠地拖着林斯过去了。

    “走慢一点,”林斯看着棉花糖背上一晃一晃的幼兔,有点无奈,“没有不让你去。”

    他也没想到,就这么半个月的功夫,棉花糖在人家那里连碗都有了。

    “以后给它少喂点东西,”林斯对沈喻时说,“它在外面还有食物来源。”

    沈喻时严肃地点点头,表明不把棉花糖喂成猪的决心。

    他们说话的功夫,棉花糖已经吃了起来,精灵阿姨看着它,脸上的笑容止都止不住。

    “它特别可爱,”阿姨忍不住跟他们分享起了自己对棉花糖的喜爱之情,“眼睛圆溜溜的,见人也不叫也不躲,还知道跟你撒娇。”

    “确实可爱。”沈喻时赞同地点头。

    比起林斯,沈喻时照顾棉花糖要更加尽心尽力,他真的很喜欢这只黏人的萨摩耶,有事没事就来找它玩。

    而对林斯来说,情况有些不一样。

    他确实不讨厌棉花糖,甚至说还会经常性地纵容它,但如果说到喜爱之情,他也许会比沈喻时淡很多。

    对他来说,喜爱上什么,是需要花时间的。

    所以说,他其实不太能理解沈喻时为什么会对棉花糖这么上心。

    不过既然沈喻时喜欢,那养着就养着,也不是什么大事。

    那边棉花糖已经吃完了狗粮,正在和精灵阿姨玩,它向对方展示自己背上的小兔子,并如愿得到了精灵阿姨故作夸张的赞叹。

    “好可爱的小兔子,”精灵阿姨“哇”了一声,“棉花糖好棒,还知道带着小兔子出来兜风。”

    棉花糖如愿以偿听到了夸奖,更开心了,恨不得绕着对方转圈圈。

    “好啦好啦,”沈喻时看了一眼时间,蹲下来对着棉花糖说,“该回去了,明天再来玩。”

    棉花糖默默看了一眼沈喻时,转了个方向,装作没看见对方。

    沈喻时:“……”

    出息了啊,都知道装看不见了。

    “这样不乖哦,”沈喻时拍拍手,“快过来,再不过来就要打你了。”

    虽然是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