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一门三宠臣 第(1/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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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拒婚后公主她成了秦三世》 

    “公主怎就笃定蒙内史一定会答应善水居的邀约呢?”嬴略的内者令丞①景福疑惑道。

    嬴略又啜饮了一口有些酸涩的棠华酒道,才道,“你可知先帝为何每年都在棠华宫宴乐诸位兄姊?”

    景福回答,“先帝每年在棠华宫置酒宴请诸子,意在叙天家手足之情。”

    “是啊,谁会拒绝和兄弟喝酒叙情的邀请呢。这善水居的管事正是蒙恬的大兄。”

    景福惊讶得捂住嘴,“大兄?我只知道蒙内史有一个弟弟,他竟然还有兄长。”

    嬴略笑了笑,“蒙内史的大父(爷爷)蒙骜自我的高祖(曾爷爷的爸爸)昭襄王时就来事秦,而先蒙内史又只大我十余岁,可以算作是我的平辈,他怎么可能是蒙骜将军最年长的孙辈呢?”

    景福却是疑惑道,“蒙氏兄弟深得先帝宠信,内史身居高位,其弟蒙毅也居上卿之位,怎么蒙内史的大兄却只是个区区酒肆的执事长?”

    “你是先帝二十四年(224B.C.)秦灭楚之后没入秦宫的,因而对先帝二十一年(227B.C.)发生的荆轲刺秦一事并不十分清楚。”

    “婢子曾听年长的宫人提起过几句。那燕太子丹和刺客荆轲可真是胆大包天,竟敢刺杀先帝。结果一个被当廷斩杀,一个逃亡藏匿,惶惶不可终日,逃来藏去终究还是被其父燕王喜斩杀,其头颅被亲生父亲献予先帝。然而,即便斩杀亲子,也没有避免亡国的命运。”

    说到最后,景福不禁有些物伤其类的悲悯。

    “世人只知士为知己者死的荆轲,却未必清楚荆轲之所以能顺利进入秦廷,乃是以重金贿赂了一个人,正是这个人向先帝引荐了名为燕使实为刺客的荆轲。”

    “谁?”

    “先帝曾经的宠臣,中庶子蒙嘉。”

    “姓蒙,又曾经做过先帝的宠臣,莫非他和蒙恬有什么关系?”

    “蒙嘉,正是蒙恬的兄长。”

    景福忍不住在心中感慨了一句,一门三宠臣,这是什么祖坟冒青烟的命数。

    不过,她还是好奇地接着问道,“引狼入室,这可是大罪。荆轲和燕太子丹都不得善终,怎么没听人说起过蒙嘉的结局?即便是先帝的宠臣,引荐了刺客,也难逃脱罪责吧。”

    “你说得没错。按律蒙嘉当被施以劓刑(割掉//鼻子)。”

    “就像孝公时的太傅公子嬴虔那样?劓刑虽不会危机性命,却是极具羞辱之刑。受此刑法,恐怕再难以真面目见人了。”

    “公子虔是没赶上好时候。先祖孝公时刚刚开启商鞅变法,正需要严法峻刑来为商鞅变法立威,自然不会轻纵任何破坏变法的行为。而自大父庄襄王以来,法治与德治并行,先帝亦奉行这样的政策,就连东巡之时,也在琅琊刻石上刻下‘圣智仁义,显白道理’、‘忧恤黔首,朝夕不懈’这样的德治成就②。”

    顿了顿,嬴略又道,“况且蒙嘉虽是贪财受贿,却并不是故意引荐刺客给先帝。他本人在事后自首伏法,自陈是知道先帝非常想要收复燕国,而此时燕使又代表燕王主动臣服,不战而屈人之兵,先帝一定乐意之至。先帝审度蒙氏于秦有功和蒙嘉本人伏法自首的举动之后,还是稍稍宽容了蒙嘉的罪过,改劓刑为仗刑。”

    宽容?景福听得有些心惊,五十以下为笞刑,五十以上为仗刑,这也算宽容?

    “那蒙嘉受了仗刑之后还活着吗?”

    “人倒是没死,意气却难再复发。从炙手可热的秦王宠臣到差点被劓刑羞辱的罪人,他的仕途再无可能。从那以后,他很是沮丧了一段时间,常常在咸阳有名的酒肆善水居宿醉不归,在那里他遇到了一位同他拼酒的豪爽女子,后来他才知道她就是善水居的主人乌氏珠,再后来,他们就成了婚。”

    此时,景福才说出了自己的疑惑,“可是,我听闻善水居的总管事姓孟,不姓蒙。”

    言及此,嬴略笑了笑,“一开始,蒙武将军并不反对儿子的这桩婚事,甚至觉得蒙嘉既然如此贪财爱钻营,经商不失倒为一条好路。但是乌氏戎商的女子自立门户,不能外嫁,只能男方入赘,也难为蒙嘉                                                顶着重重压力,宁愿从蒙改姓孟,也要入赘到心爱的女子家中。”

    景福大为震撼,啧啧了两声才道,“大秦律法轻视入赘的男子,赘婿者,三代以内不得入仕③,甚至为人赘婿一度要被送去前线攻打岭南地,而且蒙氏又是自齐地(沙东)而来……这可真是做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

    嬴略却是道,“他本来也与仕途绝缘了。不过,我倒是很敬佩他顶着重重压力为爱妥协的勇气。也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得上乌氏珠那样的女中豪杰。况且,他虽为赘婿却并不是吃软饭的人,身为执事长,辅助乌氏珠将乌氏的商业打造得井井有条,财源滚滚,难道不值得人敬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