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3撩 第(1/3)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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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还有一条颀长的黑色身影钻进了她的余光里。
她视线收的不算慢,可那道身影却怎么转瞬即逝似的,就这么消失不见了。
鹿笙原地转了个身,这才发现旁边还有条巷子,她走过去,往光线不算亮的巷子里看了眼,正好看见一个人影,手里提着一篮什么,步履有些匆忙。
她抬脚追上去几步,却又突然停住了脚。
不得不承认,她现在对‘巷子’有些心理阴影。
应该不是他吧。
她期待与他再次相遇,可心底又觉得不会有这样的巧合。
鹿笙后退几步,出了巷子。
她不是本地人,大学念的也不是这座城市,之所以会在这里落了脚,完全是因为好友白薇薇的怂恿。
她生在南方,那里没有冬雪,两年前,好友白薇薇做了手术,她来看望,当时正值冬天,满城白雪,竟和她笔下描绘出的世界无限重合。
半个月后,她辞了原本的工作,移居到了这里。
有些冲动,却也是深思熟虑之后做的决定。
口袋里的手机响起了闹钟铃声,八点十分,她该去上班了。
知南街附近的交通很方便,鹿笙提着电脑往地铁站去。
莫城的广播电台离知南街不远,坐地铁直达,二十分钟就能到。
八点二十七分,鹿笙刷了员工卡进了电台一楼大厅。
九点半,播音室响起她的声音——
“夜风吹来一场青春的梦,好音乐带您回家,欢迎收听music 998音乐电台音乐爱晚风节目,我是鹿笙。”
翌日,天灰蒙蒙的,昨晚的雨,断断续续落到现在。
鹿笙窝在床上,屈起的双膝上抵着一本硬板素描纸,浅灰色的笔尖勾勒出的是一只手背,能看见凸起的青筋,看着很有力量感。
笔尖停住动作,笔杆缓缓落进虎口,她伸出食指,指尖轻勾画上的尾指。
她笔下的那只手,立体感很强,好像与她的手指真的有了现实般的碰触。
让她心脏猛地加快。
结果,一团白影猛地窜上了床,将她心底渐生的猥念打乱了。
是白薇薇养的猫,英短品种,名叫“英宝宝”。
嗯,很没有创意的名字。没办法,白薇薇很钟情于这个名字,养的那只哈士奇叫“哈宝宝”。
至于为什么把这只英宝宝放在鹿笙这里养,原因很简单,那只哈宝宝老是撩这只英宝宝,英宝宝觉得烦,就老挠它,结果把哈宝宝挠得抓了狂,白薇薇一回家,哈宝宝就委屈地窝在白薇薇身边‘呜呜’地叫。
一叫就是一夜,白薇薇受不了了,就把这只英宝宝暂时寄养在了鹿笙这。
英宝宝在她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就眯上了眼,鹿笙又直起笔,凭着脑海里深刻的记忆,在素描纸上勾画出了一个脸部轮廓。
鹿笙在微博有自己的社交账号,用的是自己的本名,里面除了会分享一些音乐,还会记录一些自己的生活。
鬼使神差的,她把那张脸部轮廓的素描简笔画放了上去。
她微博粉丝数已经破万,都是一些活跃粉,对于那张男性轮廓脸,下面的评论很多都在问这是谁。有些粉丝直接代为回答:肯定是咱们鹿笙的男朋友。
鹿笙的脸在台里是公认的漂亮,再加上她淡若的性子,不争不抢,所以同性和异性对她的印象都很好。
就是不好追。
晚上十点,鹿笙的音乐爱晚风节目结束,刚走到办公室门口,一个男人跑了过来,是台里的同事,叫张恺。
“鹿笙,外头下雨了,我送你吧!”
鹿笙没有车,上下班都是地铁。
她笑了笑,婉拒:“不用麻烦,我坐地铁就可以了。” 她教养很好,拒绝人的时候也礼貌客气。
其实不止张恺,台里很多单身男性都用这种方式追求过她,但她从未坐进谁的副驾驶。
孤冷美人好像都被贴上了难追的标签。
上次,张恺就约过她吃饭,也被鹿笙拒绝了。连着被拒绝了两次,张恺心里多少有点不甘,但没办法,他对美人拉不下来脸。
张恺挠了挠后颈,声音低了几分:“就顺路而已,没别的意思。”可他目光滚烫。
走廊的灯光是冷白色,照在鹿笙的脸上,带出了几分难以靠近的距离。
“我知道你没有别的意思,”她抿了抿唇:“可若是被我男朋友看见,会误会的。”
张恺也是她的微博好友,经常会点赞她的微博,所以她想,上午那条微博,他应该已经看见了。
果然,张恺的脸色变了变:“以前没听你说过有男朋友,是新交的吗?”
她笑了笑,没说话。
地铁十点半停运,有时候在电台耽搁一会儿,就会赶不及最后一班地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