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纬武经文 第(2/3)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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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世子,不过是大王可以用来和南方氏族交换粮食的可怜虫。
听到这些话的时候,阿提拉头顶的天有那么一刹是坠落的,流星狠狠砸在迟钝的心坎上,铮然有声。而后就在下午等来这么一位堵门的瘟神。
“反之,如果你不能逾越我这座低矮的小山,那么外头的一切,将对你永远关上大门。”这个不似匈人的昂藏大汉用低沉的带有东部森林口音的本族话向他简单交待了一切。
阿提拉看到他厚厚的绵甲,两肩和前兇的位置还罩了一层防钝割的筒铠,连手背上都有护手。全身甲的颜色杂七杂八,还有永不干涸的漆黑血迹,不难想象是从战场上敌人身上割剥下来,将有用的部分重新拼合打制的。
而男人没有拔出他的刀,他虎头镶金的刀柄一看就是族里最大帐篷的主人——左谷蠡王所赐下的,这是个久经沙场的汉子,他来见阿提拉的时候,甚至戴着罗马贵胄曾经穿戴过的、带着鸡毛掸子一样长长翎羽的铁盔,蓬乱的黑发从两侧的结穗星屑而下,与卷瀑的胡须相映成辉。
“世子的内袋里有一柄匕首,上头涂了毒药,而我不需要用眼看,也知道它的去处。这就是在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匈人应有的嗅觉,能威胁到你生命的物件,不管他是什么,只要它没有出现在自己的手上,随时随地我都能捕捉到。”
冬日里,这个男人哈出的气流隐隐形成一道直线,阿提拉本能地觉得,这是自己必须跨过的一道障碍。
他拱起背伏低身子,像天生会捕猎的猛兽,觉醒了自己残暴的因子,藏在袖子内沿的那支匕首悄悄地滑入掌心,他主动发起进攻,昨天被那个水合色衣服的姑娘扯断的丝线被蕞音重新缝上了,如果眼前的男人挡住了他开心的路,那么就像路边的一块石子,踢开也就是了。
他是这么想也这么执行的,但他高估了自己的力量。能杀死昂巴并不是三岁的孩子多么有力量,而是那些士兵提前处理过作秀的俘虏,提前把猎物喂到他的碗里,而他爆发出的速度让所有人满意,但同样的速度,在不同猎人的眼里,迥然有别。
他不过上演了一出乳燕归巢的好戏,他侧向冲向眼前这个男人,孩子不假思索地将眼前这人当成了“敌人”。但中途变向攻向男人身后的行动突然变成了正向对敌,眼前这个不曾告诉他名字的男人速度快得出奇!而动作幅度是那样地微妙,这个久经沙场的宿将仿佛预判了一个孩子所有动作,他只是转了个身,摆好姿势等在那里,猎物就自己上了圈套。
是未曾经过训练的孩子。男子一瞬间判断了局面,转而他自己又松懈下来,难道哪个三岁的孩子就可以直接踏上战场么?即便真的有什么长生天赐福的使者,也不可能用一具尚未开发的身体做到什么临阵建奇功的事业来。
男人忽然觉得自己肩上担子很重,大王叫他训练自己的孩子,可一定不许他真的弄伤了世子,更不许他虚与委蛇..但这个年纪的孩子,未免玩心过重,他是个千人长,也是左谷蠡王手下四五万人中最能打的一个,十来个普通战士都不是他的对手,光他这一身甲胄,叉突矛都刺不动。
他准确地按住了孩子的手腕和肩,不轻不重地扳着,他感到孩子瘦弱的身躯下恍若无骨,却蕴含着一股极其诡异的力量。
“埃提乌斯告诉我,不论是匈人还是罗马人,见到同族都要保持礼貌,那么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阿提拉用字正腔圆的书面语对男人说。
族里最强大的战士一时哭笑不得,“我是诺颜,我的母系来自顿河畔,因此我的名字又可以在大高加索人诸族中被换做阿米尔,随你喜欢。”
男人生怕他不信,从粗布系好的腰带上拿出用风干石雕刻的粗糙的腰牌,腰牌上闪着银光,上头是故匈奴语中的“近侍”二字,意味着这位千人长可能真的算是大王的心腹。
“你的胚子不错。”阿米尔用一个天生战士的立场给出评价:“未经打磨的粗坯就能有这般成色,确实出乎我的意料...咦?”
原来孩子耍了个巧,在人思考的时候,手上的动作未免要变慢放松,阿米尔是个头脑不算复杂的汉子,他平日只要跟着苍凉雄浑的号角声冲锋就可以,思考实在需要付出多余常人的精力,注意力被转移的时候,手上的动作未免稍稍松懈。
他一直按着阿提拉的手腕,因为他看出那把小刀上涂了毒药。他可不愿被刺一下,丢脸不说,还要在萨满那儿休息好一阵子。
但这个还没有他膝盖高的孩子,其力量超乎他的预料。没有人想得到一个未曾经过系统训练的孩子,能迸发出比成年战士更可怕的力量。
有时候传言往往凸显了某些无法解释的真实,孩子的爆发已经逼近了一个瘦弱的匈人普通劳力,那些没有配马甚至没有盾牌只有一柄短矛的战士就是匈人的奴隶步兵,他们通常由战俘和犯了罪的人充任,常年食不果腹,这些人的力量,就和如今小阿提拉爆发出来的力气相当。
在阿米尔分神下,被晃了一个趔趄,这位身经百战的战士将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