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网漏吞舟 第(1/3)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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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阿米尔命令两千个着甲的士卒调转矛头,身后的攻击也将将而至。www.zicuishu.com

    数十支羽箭稀稀落落地在二百丈(本文中匈人步、丈、尺等短中距离长度单位都用后汉标尺)宽的位置上,数名匈人战士在马背上被射落,皮甲和扎甲只能护住马背上骑手的上身..但些许的损失无伤大雅。

    眼尖的几个射雕手已经看到黑咕隆咚的下坡处窜来数百个模糊的身影,那些肥壮的强盗正在偷偷摸摸地试图从后方突入营地,而被发现的他们大着胆子,从正面师试图发起进攻。

    刚刚一轮四不像的箭雨大概就是进攻的号角。可到了挽弓跨马的匈人大队士兵前头,这些人反倒犹豫起来,不敢主动进攻超过自身数倍的骑兵。

    “大约四五百人,都是步兵。手里的是泡过水的散弓,射出来的箭轻飘飘地,阿米尔侍卫长,咱们是不是该吹响号角?”一旁的千人长斜着眼睛看了一眼自家统领,论地位论部落军事号长制,阿米尔怎么也不该排在千人长前面,但人家是左谷蠡王的亲信,外人平素只能陪个小心。

    到了战场上,这些眼光不高的中层指挥官也丝毫不掩饰自己的鄙夷,阿米尔唯一指挥军队大概就是那一场百人突袭的战役了吧?大概十年前,他们和东哥特人一次冲突中,双方数千人混战,阿米尔带着一个披甲的百人队横冲敌阵,凿穿对方绘着不知道是蜜獾还是土拨鼠的令旗,斩将而还。

    三军服其勇武,却不见这个身手高强的侍卫长带过更多的兵队..谁会服气一个空降的军事统领呢?阿米尔只证明他个人的勇武,那场战斗的指挥者可是蒙杜克大王。

    但阿米尔却自动把身边一切质疑的目光过滤,他挥鞭前指,举手投足之间众人仿佛又看到身量不高却总喜欢穿着大氅在皮靴内带着增高垫的蒙杜克大王的威势。

    “不需擂鼓吹号,我们的后面是大营,世子正在带着人迎战那些企图打乱我们布置好从中渔利的敌人..来人总共不到一千,究竟是人数救了我们啊,只要匈人能冲起来,再高再壮的敌人也只是一块块木桩,他们连阵型都没有,乱战,我们永远是行家。”

    两千披甲骑兵分为两股,两边各二百人劈头就是一阵箭雨,而后从箭雨过后冒出各四百人的松散阵列,左右包抄,向敌人的后方移动。

    那些步行的肥壮强盗眼看自己跑不掉了,各个虎吼一声,如林子里中箭的大猫,迈着粗笨的短腿,向试图绕到后方包抄的匈人骑兵赶了过去,但这么一来,无异于将自身后背暴露给正面冲锋阿米尔率领的主力部队。

    三十七八的阿米尔在草原上已经不年轻了,但十年来总是担任王帐侍卫的他非但没有把皮肉泡散,反倒日复一日地强筋健骨,在日日跑马、站岗、练刀和短跑之中度过,阿提拉是蒙杜克寻觅的新刃,而阿米尔,是左谷蠡王手头边最好用的一柄廿炼钢刀。

    从军二十年有余的阿米尔养成了一个战士行动的本能,或许他无能为指挥万人以上的大型战斗,但仅仅千人对百人的拼杀,只有狭隘视野的武者型血斗,战士本能就已经足够让他充分把握战机。

    一骑当先,手握锯口大猎刀的阿米尔已经将一颗脑袋打着旋儿劈下来,那人长什么模样是否为对方小头目他没有去管,身后的骑士已经接踵而至,这些手握马刀骑着矮种马的匈人战士们不需弯腰不需歇养马力,只需要在合适的时机,向这些动态视力一塌糊涂的强盗步兵们挥下马刀就已经足够。

    弯刀带出一泼泼腥臭的污血,食人野兽们也当真悍不畏死,这些知道跑不过马腿的禽兽们一个不曾后退。今晚他们计划好的突袭失败了,他们就没打算活着回去。这些本是各族流亡出来的奴隶经过一轮轮血腥筛选而诞生的怪胎们在危局爆发出难以想象的凶性,这些体虚的食人疯汉就近抱住看中他们的弯刀,将马上的骑士一起扯下来,一起被后续的战马踏为肉泥。

    匈人的伤亡渐渐开始攀升,等到阿米尔帅军包抄杀出一个来回,将二百多人均只有一支箭的疯汉们杀绝的时候,匈人也倒下了四五十个。领头的千人长缓缓放慢马速,士兵们渐渐停了下来,这是一场“不痛快”的短暂战斗,这些疯汉们压根就是来求死的!它们像某些发疯的动物一样狂躁,单纯带来破坏和损失,匈人没有任何收成。

    “如果都是这样一伙人掳走了右谷蠡王的女儿,侍卫长阿米尔,你认为那两个女人幸存的机会有多少?”

    “快的话,我们能找到他们的尸骨。”阿米尔从怀中摸出那张破碎的羊皮纸,根据南来北往的哨兵们带回的消息,这些强盗的头子不是安达菲尔,而是跟北方日耳曼人和东方高加索人都有所勾结的奥吉托古,一个信仰血腥祭祀的凯尔特人,一个先祖从罗马治下侥幸逃生的古高卢人,这样一个人,怎么会没有外来援助呢?

    何况这群强盗有统一的名称,那是东方《志怪录》这本少有人知道的古书中记述的一种齐牙麋鹿——驺牙,如果不是一个读书识字的人,又怎会为一个强盗团伙这样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