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六章 荣耀阴影 第(3/3)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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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海潮。看到打头的数百骑兵,兰姆洛克明白,来敌至少五千,甚至上万。盎格鲁人渡海以后骑兵总数在四千以下,近年来靠本地马的训练才把这个数目慢慢提高。

    绿色的甲胄和鹿角盔在阳光下闪烁着幽灵般的光芒,这些是本地投靠他们的德鲁伊。他们掌握医药学和某些神神道道的理论,能够把人心凝聚,因此部落的首领就需要他们。这些巫师并不比别人多个脑袋多条命,他们利用煽惑人心的本领抬高自己地位,打造了战场上存活率更高的锦甲。

    而善战的沉默骑士早有准备,仓库里落了灰的民用十字弓和军用轻弩被一个个取出来,对付这些没有铁甲的蛮子就是简单。便宜的东西造成的杀伤力一点不低,兰姆洛克让士兵在坡顶集结,彼此铺散得很开。

    盎格鲁人敲打着盾牌慢悠悠地出现在山对面,从下坡到上坡,箭矢如雨点倾泻下去,那群人受到箭雨的洗礼,又乌泱泱地退回去。

    那是群只穿着布甲或者简单皮甲的军队。有些士兵在不热的夏季脱下厚厚的棉衣,袒露着进入文明时代以来堪称丑陋的身体部分,他们的刀刃向里,在打仗时候毫无廉耻地偷窃同伴的一切。包括口粮:零星的可以充作钱财的经过打磨之后的贝壳、闪着金属光泽的棱块、白天让位于阳光的夜明珠碎片等等。

    在留守军队的十字弓和轻弩吓到他们之后,赶路而来的盎格鲁人士气为之一泄,兰姆洛克命令弓弩手暂缓上弦,因为敌人反跑规避了有效射程,这位骑士用惊人的目力简单调整焦距,以观察蚂蚁窝的态势留意着整体之中每个个体大致的行为动作。

    他发现了令人厌憎的恶臭举动。

    一波冲锋失败后盎格鲁军官尚且克制着没有推诿责任,而平时负担重活的征召兵就不那么讲究了。他们之中有半数无甲,朝身边一切非亲非故的人大声咆哮,有的满脸毛糙的男子被征服欲全部支配简单地头颅,把身边无论男女一把揪住,开裆裤下做着恶劣而龌龊之事。

    如果说更原始野蛮的部族就像蝗虫,走到哪毁灭到哪,这些人就是脱去野兽皮毛的牲畜。像羊一样乱伦、如野兔一样成天泄欲,崇拜强暴和征服的逻辑,而无视文明时代以后驯服与规正意味的婚姻,杂交品种一波续一波诞生。在外逞未能得志的当下,内欲越发膨胀。

    “长官,我们冲上去?”一个小军官和兰姆洛克一样看了许久,视觉回收的画面给了他精神很大的冲击,小军官担心身边的士兵一样脆弱,甚至更扛不住。

    “不,我们这儿需要攀山,如果我们过去,就成了仰攻。”这是兰姆洛克的心里话,他不曾说出来。他在现实中的表现仅仅是指了指两方所在的山峦,叫士官自己去领悟。

    他走到所有人前面,靠近陡坡的位置,这个位置十分危险。如果自家队伍里有奸细,不要命地和这个骑士长官一起滚落山崖,十分有可能得逞。

    兰姆洛克这样信任士兵,而屡战屡胜的百人斩将官一般也会有旁人不及的骄傲。他鸟瞰着乌泱泱一片的大垃圾们再度试图攀登,兰姆洛克在第二遍观察中终于看明白:第一波过来的是盎格鲁人中的“贱姓”,这群逢山开路的家伙确实没有什么士气和忠诚度。

    招降?不,这儿没有位置安排这么多人,也没有能在人手紧张时候凭借血统震慑他们的长官。亚瑟麾下不需要垃圾!

    许多镇民从后方冒出来,并未按照帕里诺将军的吩咐去避难。兰姆洛克不禁在心里抱怨有时候他们的将军一点没有号令别人的威严,也因此许多人不愿意听他的话。

    “你们去找石头,帮我们留意其他方向,如果其他方向上来人,你们就一边大吼一遍朝那边丢石头,我们会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