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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恋人【综英美】》
一天早晨,男人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
他本能地想去拥抱身旁躺着的妻子,最好还能在她温暖的胸膛间嗅一嗅沐浴香波的气味。这么想着,他便把脸轻轻转了过去,但取代平日里亲昵的爱称,一声惊呼先从他的嗓子眼里冒了出来。他发现枕边人变成了一只巨大的螳螂,而他先前便是安睡在对方寒如利刃的两条前肢中,只差稍稍抬头,那对强而有力的手刀便能割下他的头颅。
“我怎么了?”他用力地眨眼又闭上。可这不是噩梦,而是现实。躺在他妻子位置的螳螂被他的尖叫吵醒,奇异的是,男人似乎能从那张怪异的、口器开合的头上感受到熟悉的温柔神色。对方冲他张开前肢,他却以为这是进食前的信号,连滚带爬地掉下床铺。自己的房间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了——男人仓惶地逃跑——他已经把那只怪物甩在身后了,只要下了楼梯,他就能扑到电话那通知警察,要求他们逮捕它,要求他们找出妻子在哪。
想象中的喜悦短暂地蒙蔽了他的反应力,他习惯性地想要踩中下一个台阶,可这座供他上上下下十几年的楼梯却收起了平日里的温顺,一阵剧烈的天旋地转后,他因为一脚踩空而跌了下去。
全身都在疼痛着,头部更是像被呼呼的冷风吹抚。意识朦胧间,男人看见一对光滑的足部在眼前走来走去,家里的电话还是被拨通了,上门的不是全副武装的警察,而是白大褂和担架。
当他被许多对毛茸茸的手托上救护车,在刺目的灯光下,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眼前全是动物的脸。一只戴着头灯的灰褐色鼹鼠凑了过来,男人仿佛能闻到它嘴里泥土和蚯蚓的气味,等它湿漉漉的粉鼻子贴上他的脸,这个可怜的家伙再也坚持不住,两眼一翻晕死过去。
……
“然后呢?”
光线昏暗的酒吧里,身旁的女人等待着我的下文。
我关上备忘录,一口气喝完了放在吧台上的气泡饮料。翻译自己的灵感并不是难事,但要把它说得流畅又通顺,这着实费劲。
“我就先翻译了这么多,毕竟只是昨天去图书馆后一时激情的产物……《变形记》的原文果然和我在国内看的译版有很大的区别。”
编辑闻言略带嗔怪地笑了起来:“所以你说着要取材失联了一周,结果是泡在了图书馆里?”
“……要想了解一座不熟悉的城市,图书馆是最好的选择,”在微妙的心虚后,我重新理直气壮起来,“而且哥谭本地有非常多的传说故事,恶灵、魔鬼、家族诅咒——这个地方简直就是我梦想的取材地!”
身为本地人的编辑无法理解我的亢奋。
在这里居住了快一个月,我多少也能从新闻和切身体验中判断出哥谭的治安状况。和这里的义警文化相辅相成的,是层出不穷的罪犯和“超级反派”,城市仿佛诅咒的温床,不断培育出色彩鲜艳的毒虫,期待着它们破茧成蝶,而警察和“超级英雄”更像效果不同的杀虫剂,缓慢但坚持地铲除着一个又一个孵化地。
在这种环境下生活的哥谭人似乎进化出了天性般的警觉,当我和男友同样听见街角那传来噼里啪啦的爆响时,我的第一反应是有人在放爆竹,而男友却会反射性地将我扑倒。
“老天,我真怕哪天半夜接电话发现是你死去的灵魂打过来的……”
吧台里侍者把我的杯子重新填满饮料,我又抿了一口,听着编辑开玩笑道,“然后和我说这个月的稿子没画完,让我等你去下面玩一圈再回来赶稿。”
“如果但丁所说的地狱真的存在,那我还是会报名一日游的。”
面对我认真的假设,喝完手中鸡尾酒的女人翻了个白眼,唰一下从座位上站起:“悠着点吧,我的小摇钱树,我还等着你的漫画卖出影视版权大赚一笔——嗝!我先去趟卫生间!”
见状,我自然想起身陪她过去,却被编辑一把按回高脚椅上,“行了,你留在这看包顺便盯好我们的杯子,姐姐我酒量好着呢。”
正如她所说,走的路还是直线。
我乐得偷个小懒,便缩回吧台里,掏出手机浏览着自己的备忘录。速写本很快也被摊上桌,我用手机闪光灯照明,想象着这个临时编写的小故事需要什么模样的男主角,一边侧过身子,看看酒吧里会不会有符合人物侧写的脸。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得知自己申请工签通过时,我还以为正在做梦,呲着个大牙乐了许久。
由于家庭关系,再加上我本人也并不算很有天赋的类型,能给自己喜欢的漫画公司供稿已经算是我所能想到的最好工作了,更别提还有机会因此来到男友所在的国家。
而如果想要在这里定居,我必须拿到更好的成绩,比如能出版自己创作的独立漫画。
这时候我就会感谢自己从小养成了写作的习惯,也尝试过发表在论坛上看看反响。男友算是我最早的一批读者之一——虽然他一开始是为了揪我的逻辑漏洞才留的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