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第(2/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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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杨勇死刑,无缓刑期,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力终身。
“我方第三诉求:
“当年的朱梦坠崖案”「。
“经目击证人甄雅韵现场指证,嫌疑人蒋仁华系杀人区手。”
“根据证人口供。”
“蒋仁华引诱朱梦到悬崖边上,将朱梦推下悬崖,致其死亡。
“我要求法庭以蓄意杀人罪。”
“判处蒋仁华死刑,无缓刑期,立刻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另外。”
“朱梦的死亡对其家庭造成沉重打击。
“被告人蒋仁华需要赔偿朱梦父母精神损失费两百万元。
“我方第四诉求:”
“朱琳案报警之后。
“警方来寝室录取舍友口供。”
“期间。”
“四名舍友为了给嫌疑人蒋芸洗脱嫌疑,存在串供作伪证的行为,情节非常严重。
“根据法律条文。”
“串供致使警方取证困难,妨碍破案,情节严重者,判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
“四名舍友还存在作伪证的行为。”
“他们作伪证的行为,已经达到了伪证罪量刑标准。
“因此。”
“我要求法庭。
“以串供罪和伪证罪,双罪并罚,判处四名舍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方第五诉求:”
“朱琳于华清大学上学期间。”
“舍友蒋芸从华清大学化学实验室偷取铠盐。”
“持续多次小剂量向朱琳投毒。”
“致使朱琳体内铠元素不断累积,身体器官以及大脑受到不同程度损伤。”
“如果非要下一个定论。”
“我想说。”
“真正的朱琳,铊中毒后,已经在二十岁那年死了。
“活着的。”
“只是一具驱壳。
“我认为。”
“被告人蒋芸的投毒行为。
“虽然在医学和生理学的认定上没有致使我方原告死亡。”
“但是。”
“从人格,从现实,从千千万万普通人的眼中。
“朱琳已经死了。”
“落下脑瘫后遗症,四肢无法行动,生活不能自理的朱琳,其实是一具驱壳。”
“因此。”
“我要求法庭。”
“以蓄意投毒谋杀罪,及谋杀既遂的罪名,判处被告人蒋芸死刑,无缓刑期,立刻执行!”
“我方第六诉求:”
“华清大学办学期间。”
“对于有毒化学元素监管不严,麻痹大意,曾两次发生中毒事件。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
“华清大学的疏忽大意,也能称之为造成朱琳案的一个因素。”
“其有必要承担部分责任。”
“我要求。“”
“第一。
“华清大学向朱琳家庭赔偿四十万精神补偿费。
“第二。”
“在华清大学官网上,向死去的朱琳道和哀悼。
“第三。梦
“于化学实验室,及其他危险物品存放室,即刻加强监管,以朱琳案为警戒。”
林渊一口气将六个诉求说了出来。
所有人直接都惊呆了。
“好家伙,林渊这是在表演相声的贯口吗?好像比郭德纲说的还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