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晴明蒸骨 第(1/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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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书》 

    金玉在九窍,则死人不朽。[1]

    古人认为用玉敛葬,可保肉身不腐败,死而复生。

    移舟帮着破获过重大盗墓案件,几个盗墓团伙黑吃黑,在墓道里黑吃黑,血拼后死伤无数。棺椁里的尸骸都被随意丢弃在地上。她随刑警队去得早,还看到散落的玉片。

    那座墓,后来被抢救性挖掘,宣布是公侯之墓,盗墓贼还丧心病狂抢走了金缕玉衣。

    如移家父女这般,居住在山野之中,仅有两间小木屋,死后连尸体都是被草草掩埋,是谁给她衔了玉?

    她失神片刻,应抒弘也来了后衙。

    “大人……是谁,给我收的尸?”

    也不知是解毒药有用,还是案子沉冤得雪,她已经能发出声音,就是有些沙哑,说不连贯。

    应抒弘也知此案没结,“城里的胡老汉。你认得?”

    移舟摇摇头。

    应抒弘没试探出来,瞧她不似作伪,又将实情告知,“说是有人用了二两银子让他收的。”

    “只给了二两银子?”移舟再次捏着手中的玉蝉,幸好衣袍宽大,拢在袖中,悄无声息。“他将我们埋下去时,没发生什么奇怪的事么?”

    应抒弘眸光一闪,便知她问起案子,不为知晓过程,而是追寻真相。

    “买棺材的钱,是二两银,酬劳也是二两银。不过他贪了钱,只买了最便宜的薄皮棺材。”

    若非如此,她在棺材里,只怕早就闷死了,也等不及刘原撬开了。

    移舟默默点头,还没思量出最佳方案,犹豫着要不要现在就将玉蝉交上去。

    “移家姑娘……”

    只见刘原兴冲冲进来,“大人说案子破了,你也可以走了。要我送你回去吗?”

    “……”

    这下,移舟握紧玉蝉,警铃大作。她跟着去过杏花村,杨小凤的证言不假,那就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狼窝。有移老五在,女儿都不安全。更何况她孤身一人,不用三日就被人抢回去了吧。

    这石台县衙,破是破了些,好歹是公家衙门,县官也勉强算是清明——

    这不是送上门的编制吗?

    “大……”

    没等她开口,应抒弘将她神色的细微变化尽收眼底,转身吩咐刘原,“去醉香楼拿一份名录回来。”

    “是——”

    刘原没应完,应抒弘又吩咐道:“先把人送回杏花村。”

    移舟也顾不得什么礼仪尊卑,快步上前,拉了一把他的袖子,再后退一步,福了一礼,“大人在查案,我——”

    只见应抒弘拂袖,亦是横眉以对。

    “我会验尸。”移舟赶在他开口之前,亮出底牌。

    应抒弘目光微动,她一个仵作的女儿,会验尸也是寻常事。

    只是,女儿身入县衙,终究是不大方便。

    “本官不用外人。”应抒弘便无恻隐之心,且不说此番来多有要事,县衙里也没地方安置她一个女眷。

    “那……大人……他……”

    二人的说话声小,刘原没听着,快步上前来,移舟也知再犹豫当真是没一丝机会了,“没婚配吧?我可以……”

    “……”

    这下,不说是应抒弘了,就连是刘原,也倒吸一口凉气。

    在京城时,大人每每打市集而过,没像卫阶一样,那也是收了无数香包帕子。这些东西,也是他帮着处理的。

    大人一直没婚配,那是——

    没等他腹诽完,只听得他家冷心冷肺的大人开了金口,“衙门新到一具尸骸,去验!即刻去验!”

    刘原当即一哆嗦:大人,这是开窍了?

    移舟也是一惊,上下将人亦打量:这么爽快,还这么急,不能是有什么隐疾吧?

    早知答应得这样爽快,她就不把自己卖出去了。

    *

    等到了停尸的地方,移舟才知应大人表述之严谨。

    “新到”一具尸骸,那是真新到了一具尸骸,这儿不是只有一具。

    停尸房里,放着三具白骨化的尸骸。

    “刀……”她的声音还是哑的。

    刘原带路过来,将身上的佩刀取下递过去。

    一把五尺长的佩刀,是要把木梁劈了,开个天窗吗?

    这下,移舟便晓得了:这位刘大人的隐疾,不在身,在脑。

    移舟用昨日那条擦头发的布巾制作了一个简易的口罩,便快步入内去。她一心只在那些尸骸上,并没留意身后已经跟了个人。

    移老五会验尸,衙门里有记档。应抒弘看过验尸格录,准确无误。

    至于眼前的小娘子,得了几分真传,他要亲眼看看。

    第一具,是在他来之前,就已经摆衙门了,上头甚至落了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