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第 123 章 第(1/3)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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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在手,盒饭我有》
等元之荞来了仁爱医院,却没在这里看到钟以墨。她不顾周边人的有些异样躲闪的目光,径直走进仁爱医馆,询问药剂师:“请问您有没有见过一个穿着西装的外籍男士?”
元之荞仔细描述着钟以墨的长相,药剂师听了有些印象,回答道:“见过,不过那位先生只在门口看了几眼,并未进馆寻医问药,然后就离开了。”
元之荞眉尾轻扬,没看病?还是钟以墨不满意这家?
钟公馆的买家是一个姓郑的军阀,即将改名为郑公馆,钟以墨不住钟公馆,那他提着行李箱会去哪呢?元之荞看向一头的惠民旅馆,心中渐渐有了主意。
就在元之荞满城寻找钟以墨可能下榻的饭店宾馆时,钟以墨也在满城寻找着元氏医馆。
两人奔波之时,只有孙长鉴和贾祖惠显得高兴,贾祖惠重新将行李箱里的东西放回原位:“真好,以墨又回来了,虽说孩子留在家,是发现了比英国更重要的事,但咋说,咱们又可以多见他一段时间了。”
孙长鉴面上也有些喜悦,他躺在逍遥椅上,椅子轻轻摇晃,显得十分惬意。
孙长鉴用蒲扇给自己扇风纳凉,以墨留下来好啊,诺兰那边催得急,像是发现了以墨偷运设备的事,所以才急着骗以墨回去,好兴师问罪。留下来好,留下来才安全。
想到这,孙长鉴在心里哀叹一声,克伦威尔家族在英国时,以墨靠着把自己变成洋人,这才融入那个圈子,将公爵变成靠山。就算以墨的事情暴露,仗着大公克伦威尔,诺兰也不敢对以墨做什么。但如今,克伦威尔去了丑国,英国剩下的只有家族荣耀,这些虚幻的东西,又能庇护以墨多久呢?诺兰怕是蠢蠢欲动了吧?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初夏的太阳被熬得金黄,迸出耀眼的光。金辉爬上淡云,装进翠绿的梧桐叶片,却不小心被风吹到一旁,贴到了高大的墙壁。元之荞伸手,小心把光捞到掌心。夕光散发着暖热,也包裹着即将落幕的温柔。
“之荞。”
元之荞回神,手一松,光斑就从指间擦过,再次跑回了白灰的墙面,斑驳着,摇曳着,是满墙的金箔。
“爸爸?”叫她的人正是元善,元之荞顿时右手叉腰,语气有点不满,“你是不是又加班了?爸爸你再这样,我就让知宁……”话说到一半,她突然噎了口,因为她看见元善身后还跟着一个男人。
正是她要找的男人。
钟以墨站在光里,手上拿着一摞药包,夕阳细细描摹着他的眉眼,给他打上了一层柔和的滤镜。他黑褐的头发被晒得褪色,镶上金边,成了浓郁的金珀。
她看到他望了过来,她看到他注视自己,她看到他扬起笑容,她看到他大步走来。
她不自觉把手从腰上放了下来,重新摆回身侧。
“好巧啊,”钟以墨站到元之荞面前,他微微低头,笑着开口,“元小姐,我们又见面了。”
当换一个视角再看时,元之荞发现十年过去,钟以墨的外貌性格早已改变,不复当初熟悉,但他仍会先一步,走向自己。
和那个小时候咚咚咚踩着皮鞋,跑着上她家的钟以墨一样。
无论是陵城的元氏医馆,是向天江上的游轮,是租界的咖啡店,还是现在,那个头发卷曲像朵蓬松蒲公英的小男孩,从未离开过他的身影。
元之荞仰起脸,也笑着回答:“嗯,好巧啊,克伦威尔先生,我们又见面了。”
是啊,我们又见面了,我的朋友。
“你们认识?”元善走了过来,视线从元之荞移向钟以墨,然后有些戒备地看着钟以墨,站到了元之荞身边。
“认识,”元之荞抢先作答,“他是斯密斯的合作伙伴。”
斯密斯这个身份元善知道,见是女儿工作上的事,元善便不再询问,而是对着钟以墨提醒:“钟先生应要少忧少思,不可过多依赖药物,如此症状才能减缓。”
“好的,元医生,”他举起药包,“这个我也会按量喝的。”
元之荞注意到父亲对钟以墨的称呼,她想起白榆给出的失忆情报,决定验证一下对方:“克伦威尔先生有国姓?”
“对,”钟以墨看向元之荞,“我父亲姓钟,母亲是英人,所以实际上我姓钟,克伦威尔只是母姓。”
“那你的国名叫什么?”元之荞脱口而出,全然没看到元善逐渐变得不对劲的目光。
钟以墨对上元之荞那双翼翼期盼的眼睛,他不想拒绝,却又不知该如何开口。元之荞注意到钟以墨的手指变得不安分起来,他正无知无觉地捻动侧边的西裤面料。
元之荞牵动嘴角,挂上了一个清浅的笑。
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啊,只要开始纠结和思考,就开始摸这摸那。
她记得他抠过的书桌、卷得乱七八糟的龙祭票券,以及手指头跟着木桌上的螺纹,一圈一圈地比划。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