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关于癖好 第(1/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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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模仿指甲杀手处理了范鹏举尸体后,开始搜查钱保国的房间。

    我先将钱保国的衣服收起来,带走所有值钱的东西。

    我又在柜子后面发现了一个洞,那里藏着两个箱子。

    一个箱子装着电台,一个箱子里装着武器。

    看到电台的时候,我就知道钱保国是在撒谎。

    这里不是敌占据,钱保国是不需要电台的。

    之所以会给他配置电台,肯定是为了方便钱保国与派他来的人联络。

    说到底,钱保国和他的中统上级以及伍兆鹤都是一伙的。

    伍兆鹤让我去杀死钱保国,只是他们计划的一部分。

    可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思来想去,只想到了一个答案。

    一个最合理的答案。

    那就是我的载体原本的主人庞光并不是真正的汉奸。

    庞光是哥老会成员,他甘心为伍兆鹤卖命,应该是为了当卧底。

    而让庞光到伍兆鹤身边当卧底的人,只可能是我的外太公王朝晖。

    不过,伍兆鹤和钱保国很清楚庞光是个卧底。

    因此,两人唱了一出双簧。

    目的就是让我误以为钱保国被出卖,从而相信他,接纳他。

    钱保国就可以借此机会,接近王家和吕家。

    只可惜,他们太小看我了。

    钱保国带了一支M1911手枪,5个弹匣,外加50发子弹。

    除此之外,还有2颗美式手雷。

    手雷上标注着MKⅡ字样,是防御性手雷。

    我记得在书上看过,这东西的杀伤半径是5到10米,但是破片杀伤范围是50米。

    在广福镇这地方,这种手雷就是真正的大杀器。

    我对电台几乎不了解,研究了半天才把电池和发报手键拆下来。

    只要没有这两件东西,钱保国就无法发报。

    我收拾好钱保国所有东西后,也将剪下来的指甲装进空烟盒里。

    然后,我背着一个包,提着两个箱子去和唐圣湖会合。

    我走得很慢,因为东西太重了。

    因为烟盒就装在我衬衣口袋里,所以,我能清楚听到烟盒里那些指甲的声音。

    我本人其实也有收集指甲的爱好。

    不过,我只收集自己的,而且是脚指甲。

    这是恶趣味,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有一个透明的塑料小盒子,就是专门用来装我的脚指甲。

    基本上要一年时间,指甲才能装满小盒子。

    我看着里面满满的脚指甲,就能获得心理满足。

    接下来,我会点燃蜡烛,将这些脚指甲扔在蜡烛燃烧的火芯边烧掉。

    烧完一盒指甲大概要一个小时。

    整个过程会让我很解压。

    我会目不转睛看着蜡烛的火焰,闻着烧灼指甲的那股气味。

    其实大多数精神变态杀人狂都有收集的癖好。

    不过他们都只是收集杀掉人身上的东西。

    有些是收集死者随身的物件,有些是收集毛发、牙齿、皮肤。

    还有收集内脏的,不过很少,因为不方便储存。

    你们肯定会好奇,我会收集什么?

    我不会收集有实体的东西,因为我觉得其他人的东西很脏。

    而且收集有实体的东西,会成为警方对我心理侧写的根据。

    还会成为杀人罪证,我可没那么蠢。

    因此,我的癖好是收集遗言。

    只要情况允许,我在杀掉那些精神变态之前,都会问他们遗言。

    大部分所说的“遗言”都是求饶和谩骂。

    极少部分会感谢我,因为我终于帮他们解脱。

    他们再也不用活得那么辛苦。

    我理解他们,因为天生精神异常的人真的活得很辛苦。

    我其实很怕强光和声音,睡觉需要戴着眼罩和耳塞。

    哪怕是我所在的环境很安静,我也会这么做。

    否则,就算我吃了药也无法入睡。

    我曾经在特殊教育学校的时候,见过很多患有其他精神障碍的孩子。

    有些真的是天才,而有些连生活都无法自理。

    精神变态分为底功能和高功能。

    某些所谓的天才就是高功能。

    那时候我就接受过教育学校老师的评判。

    评判我的老师认为,我不仅是个精神变态,也具有反社会人格。

    其实精神变态和反社会人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也不知道我上辈子做错了什么,这两者我都具备了。

    这里说两个有趣的事情。